【作表姐】畲族陪來客唱歌的風俗。流行於福建霞浦等地。凡是當年要出嫁的姑娘,由舅家請去作客,次數不拘。姑娘在此時穿上最漂亮的花衫、圍裙,戴上手鐲、耳環等首飾,腰繫結婚時的長綢帶,與母親一同來到舅家。舅家所在村子裡的青年定要陪她蠍歌,稱“作表姐”。如果姑娘答允,還可到與舅家有親戚的村莊去唱。有時唱兩、三夜。能唱者人人夸,不能唱者就會遭到譏諷。“作表姐”是姑娘出嫁前對其所學歌的成績的一次考驗,以利將來有更多的機會參加各種歌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