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申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1、申請人需到省內具有居民身份證照相資格的照相館拍攝身份證照片,領取《廣東(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採集回執》;2、申請人到戶籍地公安機關戶政視窗辦理。
辦理範圍,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流程,收費標準,
辦理範圍
佛山市戶籍人口。
辦理條件
年滿十六周歲的本市戶籍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16周歲的本市戶籍公民可自願申領,由監護人攜同申領。
所需材料
居民戶口簿。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本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
未滿16周歲的,提供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及親屬關係證明。
本人的《廣東(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採集回執》。
現場採集指紋信息。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省內具有居民身份證照相資格的照相館拍攝身份證照片,領取《廣東(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採集回執》。
2、申請人到戶籍地公安機關戶政視窗辦理。
收費標準
1、丟失、損壞補辦及過期失效重辦戶口遷移證,4元/證(粵價費(1)函57號及財綜97號)
2、丟失、損壞補辦居民戶口簿,10元/本(粵價238號及財綜97號)
3、丟失、損壞補辦集體戶口簿,40元/本(粵價238號及財綜97號)
4、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20元/證(粵價24號)
5、丟失、損壞補領居民身份證,40元/證(粵價24號)
6、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10元/證(粵價2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