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辦法

佛山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1、申請人到省內具有居民身份證照相資格的照相館拍攝身份證照片,領取《廣東(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採集回執》;2、申請人到戶籍地公安機關戶政視窗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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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範圍

佛山市戶籍人口

辦理條件

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未滿16周歲的,由監護人攜同申領。

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本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
未滿16周歲的,提供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及親屬關係證明。
本人的《廣東(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採集回執》。
現場採集指紋信息。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省內具有居民身份證照相資格的照相館拍攝身份證照片,領取《廣東(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採集回執》。
2、申請人到戶籍地公安機關戶政視窗辦理。

收費標準

1、丟失、損壞補辦及過期失效重辦戶口遷移證,4元/證(粵價費(1)函57號及財綜97號)
2、丟失、損壞補辦居民戶口簿,10元/本(粵價238號及財綜97號)
3、丟失、損壞補辦集體戶口簿,40元/本(粵價238號及財綜97號)
4、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20元/證(粵價24號)
5、丟失、損壞補領居民身份證,40元/證(粵價24號)
6、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10元/證(粵價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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