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衛生局

佛山市衛生局

佛山市衛生局是根據《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佛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佛發〔2009〕13號)設立,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佛山市衛生局
  • 性質:國家機關
  • 隸屬:佛山市人民政府
  • 成立時間:2009年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一,機構二,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我市衛生事業發展的戰略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區域衛生髮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區合理配置衛生資源。
(三)擬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健康教育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實施。
(四)擬定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貫徹執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準入制度,綜合管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
(五)落實農村合作醫療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的有關規定,指導、規範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實施,配合做好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監管。
(六)擬訂重大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七)研究醫療機構改革措施,擬訂醫療衛生機構設定規劃原則並指導組織實施;規範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貫徹落實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準入制度和醫療質量標準,協同有關部門管理衛生醫療服務價格和規範服務行為。
(八)擬訂醫學科研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大醫藥衛生科研攻關,組織推廣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套用,組織管理醫療衛生技術準入。
(九)依法監督管理血站、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組織協調指導全市無償獻血。
(十)組織、指導衛生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制標準。
(十一)依法監督傳染病、職業病防治工作和食品、職業、公共場所、飲用水、放射、學校衛生工作。
(十二)依法組織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反恐、核輻射事故以及其他重大意外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處理;組織調度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自然災害中的傷病員實施緊急處置,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蔓延;培訓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和應對其他突發事件的傷病員救治工作。
(十三)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建設。
(十四)組織醫療衛生對外的合作交流和衛生援外工作。
(十五)指導市幹部醫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做好有關幹部醫療保健工作。
(十六)擬訂衛生信息化建設規劃,組織、指導、協調衛生信息化工作。
(十七)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衛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機構一

辦公室
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訂衛生工作重大決策;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行政事務,負責會務、文秘、保密、信訪、政務信息、後勤保障、對外交流、接待等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協調和實施全市衛生信息化建設和局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負責衛生統計工作;監管市直醫療衛生單位的愛國衛生、消防、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市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規劃財務科
組織擬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和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負責大型醫用設備裝備的配置初審呈批工作;管理、安排市級衛生事業經費和局直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監督和指導全市藥品和醫用耗材、醫療設備集中招標採購工作;協同管理醫療衛生服務價格;負責局機關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監督和內部審計,監管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醫療單位費用統計、分析、年度財務報表決算匯總上報。
醫政科(掛中醫科牌子)
研究指導醫療機構體制改革,擬訂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血站)的設定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制訂並實施醫療護理技術規範;負責醫療機構的醫療護理服務質量及醫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行業醫療機構服務行為,打擊非法行醫;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工作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和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和執業醫師的準入管理及護士註冊工作;負責監督落實醫務人員的執業行為、服務規範、技術標準和臨床用藥的管理規範;負責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處理審查工作;組織調度醫療技術力量醫療救助方面的緊急處置;組織協調受援地區醫療業務建設;負責中外合資醫療機構和境外醫師來禪行醫的管理;協調徵兵體檢和協助市幹部醫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做好乾部保健工作。
衛生法制監督與疾病控制科
擬訂重大疾病的防治規劃和衛生監督執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機構建設規劃和基層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衛生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和對衛生監督執法的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傳染病和食品、職業、公共場所、飲用水、放射、學校衛生工作;組織協調和承擔衛生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免疫規劃;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監測及報送,統籌協調衛生應急保障工作;協助做好愛國衛生工作。
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
擬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和婦幼衛生的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並協調指導實施;制訂初級衛生保健實施方案、評價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履行初級衛生保健的相應職責;監督和指導農村衛生服務和業務工作;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和婦女兒童健康生存、保護與發展工作方案、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母嬰保健專項技術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計畫生育技術的衛生標準,監督醫療保健機構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質量;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

機構二

科技教育科
負責編制重點醫學科技發展規劃及實施計畫,確定衛生科技發展優先領域和重點領域;制訂醫學研究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對科研活動進行管理;組織申請並管理國家、省、市重點醫藥科研項目,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套用;擬定醫學教育發展計畫;指導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管理繼續醫學教育基地及高校臨床實習與教學基地,組織實施住院醫師、全科醫師、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鄉村醫師培訓及醫療機構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實施科教興醫計畫,組織各級學術活動,對外學術交流和技術合作;組織衛生科技人員出國培訓、進修學習;指導管理學術刊物、科技信息與資料。協調高、中等教育招生體檢工作。
人事科
指導和組織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考試;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編制、工資福利、老乾、黨務、計畫生育、工青婦、武裝、精神文明、政治思想、安全保衛等工作。
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市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負責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和機關作風建設,指導衛生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及行業作風、職業道德建設,完成市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全市愛國衛生運動的組織、協調、檢查、監督;組織開展創建衛生城市、衛生村鎮活動;指導城鄉開展除“四害”達標和農村改水、改廁工作;履行城市控制吸菸及衛生與健康宣教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城市綜合管理工作;負責除“四害”服務機構的資質審查,核發《除四害服務許可證》。
佛山市直屬醫療衛生單位有佛山市第一人民醫院(含腫瘤醫院)、佛山市第二人民醫院、佛山市第三人民醫院(精神病院)、佛山市第五人民醫院(幹部療養院)、佛山市中醫院、佛山市婦幼保健院、佛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佛山市衛生監督所、佛山市皮膚病防治所、佛山市慢性病防治院(含結核病防治所)、佛山市職業病防治所、佛山市中心血站、佛山市衛生學會辦公室(醫學會辦公室)、佛山市健康教育所、佛山市幹部醫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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