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規劃,擬定並實施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和實施區域衛生健康規劃。負責全市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相關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重大疾病防治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應急處置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制定藥物政策,落實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的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貫徹實施計畫生育政策。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九)指導各區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研究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高素質專業化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十二)推動中醫藥強市建設。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衛生健康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
規劃發展與信息化科
承擔健康佛山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區域衛生健康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
財務科
牽頭本部門及下屬單位的部門預決算編制,落實部門預算執行,確保財政資金績效管理。落實本部門及下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法規與監督科
組織起草規範性檔案草案和標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本部門重大行政決策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組織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職能轉變的相關工作。
體制改革科
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衛生應急科
承擔衛生應急、緊急醫學救援和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疾病預防控制科
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指導監督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交流。
醫政醫管科
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負責醫療糾紛防範和處理。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組織制定藥物政策,落實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監督管理醫療衛生機構藥事管理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重點專科建設和健康領域科學技術研究。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適宜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全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開展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科
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中醫藥科
組織擬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中醫、中西醫結合的醫療機構以及基層和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藥業務;負責組織中醫藥科研、人才培養、學術交流工作。
老齡健康科
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職業健康科
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
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貫徹執行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獎勵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擔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
宣傳科
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輿情監測與處置工作。
愛國衛生管理科(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貫徹實施有關愛國衛生和健康城市建設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規劃、部署和協調全市愛國衛生和健康城市、村鎮、細胞建設工作;指導農村改水、改廁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承擔控煙工作。
人事科
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外事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