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資源局

佛山市自然資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統一領導和管理市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資源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起草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信息的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制定本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體制機制。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監督各區開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各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調處土地、林權等重大自然資源權屬爭議。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本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本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與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市級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本市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備選項目。
(八)負責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各類建設項目(含市政工程)的規劃管理,組織審核重大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負責和指導建設項目選址,建設用地、建設工程、鄉村建設等規劃許可核發工作。負責和指導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工作。
(十)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組織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市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協調地質部門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指導監督林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二)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監督。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
(十三)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和信用管理,監督管理測繪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圖管理。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四)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組織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負責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監督管理。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監督管理林業資金和國有資產。
(十五)負責濕地資源管理和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森林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管理。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管理。
(十六)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宣傳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全市自然資源人才隊伍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七)負責自然資源行政執法工作。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測繪重大違法違規案件,指導、監督區有關行政執法工作。配合國家和省自然資源領域督察工作。
(十八)統一領導和管理市城市更新局。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資源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宣傳、扶貧、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預決算、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綜合調研、重要文稿起草、綜合統計分析和年度計畫編制等工作。
(二)綜合技術科。組織開展自然資源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自然資源管理行業技術標準、規程。組織編制市自然資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負責城鄉規划行業管理和全市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組織開展自然資源領域的交流合作。牽頭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
(三)政策法規科。組織擬訂規範性檔案。承擔有關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機關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統籌協調本系統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開展行政職能監督,負責全局行政效能監察工作和績效管理。承擔社會徵信建設管理和政風行風評議工作。
(四)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科。建立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定期組織實施全市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水、森林、濕地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
(五)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科(市政府調處自然資源爭議辦公室)。擬訂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承擔和指導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工作。調處土地、林權等重大自然資源權屬爭議,承辦本市與外市自然資源權屬糾紛中本市方的工作。
(六)總體規劃科。負責主體功能區規劃、國土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多規合一”工作,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市級國土空間規劃和涉及自然資源保護底線、開發上限的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劃定藍線、綠線並監督實施。牽頭對涉及空間類其他專項規划進行統籌和審核。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組織制定規劃編制年度實施計畫。
(七)用地規劃科。負責組織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地塊開發細則的編制、審核等工作。組織和指導編制村莊規劃編制。負責城市紫線保護規劃的組織編制並實施監督,以及產業發展保護區的劃定工作並實施監督。負責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專項規劃編制和管理工作。負責辦理規劃條件。定期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情況和效果進行評估。承擔自然資源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工作。
(八)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擬定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政策和制度規範並監督實施。提出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及林地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和指導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實施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承擔農用地和未利用地用途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占用徵用林地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和指導臨時用地和臨時占用林地管理。
(九)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科。擬定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配合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和交易平台,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按照法定許可權對自然資源交易項目進行行業監督管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擬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制定土地儲備政策。組織實施建設用地供應,承擔自然資源二級市場的管理,組織開展自然資源批後監管。負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收回管理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負責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開展評價考核,實施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承擔報市政府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處置。
(十)工程建設管理科。負責和指導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工作。負責和指導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及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組織全市綜合交通規劃、軌道交通線網規劃、地下空間專項規劃的編制和管理工作,參與其他交通、市政類專項規劃編制。組織編制綠道規劃和古驛道規劃。牽頭協調落實局環境保護相關工作。
(十一)耕地保護與生態修復科。擬定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工作,承擔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負責設施農用地管理。負責擬定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政策,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負責市級重大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實施和指導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修復治理等工作。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管理和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補償制度。
(十二)地質礦產與測繪管理科。組織編制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地質勘查各項規劃。承擔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工作,參與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編制實施礦產資源規劃,監督管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負責監督管理礦產資源儲量及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相關工作,承擔探礦權、採礦權審批登記。調處重大礦業權等權屬糾紛。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組織制定全市測繪發展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基礎測繪等重大測繪項目。負責測繪行業管理政策,監督管理測繪活動、質量,管理測繪資質資格。監督管理民用測繪航空攝影與衛星遙感。牽頭協調局安全生產工作。
(十三)地理信息管理科。組織制定全市自然資源的信息化中長期規劃與階段性工作計畫,負責自然資源管理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各類業務數據入庫、共享以及業務統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建設、管理和共享套用。負責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和測量標誌保護,審核重要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地圖管理,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監督網際網路地圖服務,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提供地理信息應急保障,指導監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務。
(十四)林業管理科。組織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組織實施國有森林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相關工作。負責各類自然保護地和濕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編制森林採伐限額,指導監督林木採伐、運輸。負責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負責國有林場建設和發展。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
(十五)林業發展科(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組織編制林業產業發展規劃,負責生態公益林建設和造林綠化、全民義務植樹、森林城市工作。指導和實施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負責林木種苗管理和林業科技推廣。監督指導林區公路建設和管理。
(十六)執法監督科。負責組織擬訂全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管理、測繪違法案件查處的規範性檔案並指導實施。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國土空間管理和測繪違法案件查處。依法查處監督自然資源交易項目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查處各區違反自然資源、測繪管理法律、法規的重大案件,協調解決跨區域違法案件查處。負責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衛片執法和線上巡查工作。配合國家和省自然資源領域督察相關工作。指導全市自然資源執法隊伍建設。負責自然資源信訪工作。
(十七)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市自然資源局禪城分局、南海分局、順德分局、高明分局、三水分局,作為市自然資源局的派出機構,正科級,實行垂直管理體制。承擔所轄區域的自然資源管理工作。

直屬單位

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成立於2015年,為行政單位,人員經費為財政撥付。單位目前的職能任務: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保護全市森林資源安全;指導、監督全市森林公安系統查處各種破壞森林資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業行政案件,負責查處由本分局立案的各類案件;組織、指導全市森林公安系統開展各類案件;組織、指導全市森林公安系統開展各類專項行動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工作;負責對各森林派出所的業務指導,指導督促森林派出所完成各類涉林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全市森林公安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民警的警籍、警銜管理;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佛山市土地儲備中心
為加強國有土地的資產管理,確保國有土地資產的保值、增值,穩定房地產市場,根據佛機編[2002]47號文,佛山市土地儲備中心於2002年11月正式成立。中心為事業法人單位,隸屬市國土規劃局管理,代表政府實施土地儲備工作。 佛山市土地儲備中心的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政府授權,將政府近期計畫實施的公建項目用地、單位或個人未達到有效利用的土地通過徵用、有償收回、調換使用的方式予以儲存;
二、對儲備土地進行使用前的適當整理,包括組織拆除地上建築物、對地塊進行平整、以用地者的身份與有關部門協同完成地塊的基礎設施建設、與建設部門協調落實所在區片重建的規劃要求等;
三、對暫時不能移交政府的儲備土地安排作臨時使用。
佛山市國土規劃編制研究中心
根據佛機編辦[2016]128號文,原佛山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更名為佛山市國土規劃編制研究中心,同時加掛佛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佛山市國土規劃信息中心的牌子。中心為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承擔國土規劃編制研究、國土規劃信息化和不動產登記技術保障的職責任務。
佛山市規劃城建檔案館
佛山市城建檔案館成立於1986年8月,為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
1、貫徹執行國家建設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全市城建檔案的工作制度;
2、負責接收和管理在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中形成的具有長期或永久保存價值的城建檔案資料;參加重要工程的竣工驗收;
3、負責城建信息的收集、綜合和開發利用;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市城建檔案資料庫系統,提供各種反映城市發展進程的檔案資料,利用城建檔案服務社會;
4、受市國土規劃局委託,負責管理佛山市城市規劃建設展館;負責市政府重點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公示;向社會公開展示經審查後的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收集、整理公眾意見,建立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檔案並提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查閱;
5、受市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負責對各區的城建檔案館(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和市直各單位的城建檔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檢查和監督;
佛山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佛山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成立於1997年,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經費自籌解決。單位目前的職能任務:佛山市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交通規劃、歷史文化名城(街區)保護規劃、重點地段的規劃設計等;佛山五區範圍內基礎測繪和城市測繪,重大建設項目的測量,房產測量等;重大市政工程項目的設計工作;佛山市建築工程項目的設計工作;為佛山市各類規範性檔案的出台和重大行政決策提供參考意見,發揮專業技術優勢,為政府進行城市管理提供智力支持和技術保證。
佛山市測繪地理信息研究院
主要負責研究城市地理相關信息,服務於城市管理、城市規劃、城市建設等一系列套用領域,向社會提供城市地理相關信息數據,並基於城市地理信息數據進行套用開發服務。
佛山市林業科學研究所
佛山市林業科學研究所成立於1960年,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人員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單位目前的職能職責:負責國家、省、市下達的林業科研和林業技術推廣工作;負責佛山市生態環境安全、森林資源保護、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的科學理論、套用技術和發展戰略研究;負責佛山植物園的建設和管理工作;開展森林城市相關樹種篩選、生態群落構建、生態恢復等關鍵技術研究及其區域性試驗、示範、表征、推廣工作,開展科普科教服務,面向全市提供有關林業技術諮詢和培訓工作,引進和推廣林業科技新成果、新技術。
佛山市雲勇生態林養護中心(佛山市雲勇林場)
佛山市雲勇林場成立於1958年,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人員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單位目前的職能任務:編制和實施林場生態公益林發展的總體規劃,培育、保護、發展生態公益林;負責生態林的管理、更新,維持生態平衡、最佳化生態環境;負責生態林病蟲害防治,外來生物的防控工作;負責森林資源調查監測,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保護場內野生動植物和珍貴樹木;依法管理、保護林地;負責林場森林防火工作,保護生態公益林的安全。

現任領導

佛山市自然資源局局長:楊小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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