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禪城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

佛山市禪城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為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佛山市禪城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
  • 辦公地址:佛山市禪城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工業、科技創新、商務管理、信息化、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區經濟、科技、金融等相關規劃、政策、扶持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國民經濟運行、工業發展、經濟貿易、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口岸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和促進工作。負責科技發展、技術創新、信息產業、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金融行業監管工作。
  (三)監測、分析相關領域經濟運行態勢並做好相關信息發布,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負責區工業行業管理,規範企業行為。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技術改造、技術創新。貫徹實施上級有關技術改造項目計畫和政策措施,跟蹤服務相關重大工業項目,促進工業投資。
  (五)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指導、監督相關領域行業商會協會的建設工作。
  (六)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負責促進數字經濟、電子商務和大數據產業的發展工作。
  (七)負責無線電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無線通信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推進新一代無線通信技術的普及套用。
  (八)負責指導區招商引資工作,組織擬訂區招商引資政策措施及任務目標,組織開展投資促進和招商活動。負責外商投資企業項目備案、審批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對外貿易管理工作和口岸綜合管理協調工作。
  (十)負責實施商貿流通行業、會展行業的管理,指導流通行業體制改革和商業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協調發展商業經濟。指導開展國內經濟協作工作。
  (十一)負責區科技創新工作,統籌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對科研項目資金使用做好評估、監管。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主動對接國家、省、市重大科技項目。負責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定科技成果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二)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政策和措施,推動高端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區重點引進外國和港澳台專家工作計畫、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外國和港澳台優秀科學家、團隊的引進及管理服務工作。
  (十三)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引導金融機構發展和創新普惠金融服務。推動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推進保險創新發展示範區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做好地方類金融機構監管工作,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轄區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深入推進簡政放權。逐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程度減少對工業、信息化、科技、外資外貿、商務、金融等相關領域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強化相關領域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導和約束作用。
  2.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從管理向服務轉變。圍繞實施創新驅動、推動高質量發展戰略,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完善創新相關領域制度和組織體系,貫徹執行支持相關領域項目及相關領域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3.強化事中事後監管。逐步改變重審批輕監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上來。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解決金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配合上級部門強化金融監管,消除監管盲區和監管空白,提高防範處置金融風險能力,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完善地方金融服務體系。推動項目管理具體工作逐步委託專業機構承接。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
  (1)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主管全區鹽業工作,負責制定鹽業產業政策和加強行業管理等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區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將食鹽納入食品類實施統一監管,具體負責食鹽的生產和流通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承擔食鹽行政執法工作。
  (2)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配合上級部門對智慧財產權交易場所實施監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智慧財產權交易運營。
  2.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職責分工。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統籌擬定重大產業項目招商年度計畫和目標任務,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負責組織實施重大產業項目招商工作和項目落地工作。

現任領導

李 凱(黨組書記、局長,區投資服務中心主任,四級調研員):負責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全面工作。
陳 嫻(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主任科員):負責商貿流通、商業發展、外資、外貿、口岸、電子商務、安全生產、涉外防疫工作。分管商貿流通股、商業發展股、外資管理股、外貿發展股、口岸管理股、電子商務辦、合規和效能促進股(安全生產)。聯繫祖廟街道。
李 浩(副局長,禪城區四屆政協常委,中國致公黨禪城總支主委,二級主任科員): 負責科技金融、高新技術發展、產學研合作、人才、生產力促進工作。分管科技金融股、高新技術發展股、產學研合作股、生產力促進中心。聯繫石灣鎮街道。
黎國森(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主任科員):負責辦公室、經濟運行和調研、合規和效能促進(安全生產除外)、黨建、意識形態、維穩、信訪、財務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室)、黨建監察室、合規和效能促進股(安全生產除外)、經濟運行和調研股。
張 楠(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主任科員):負責招商引資、企業服務、審批服務、對外經濟協作、精準扶貧工作。分管投資服務中心、企業服務股、審批服務股、經協辦。聯繫張槎街道。
曾憲德(總經濟師):負責工業發展、電子信息、信息化推進、無線電管理、局內政務信息化工作。分管工業發展股、電子信息股、信息化推進股、無線電管理股。聯繫南莊鎮。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合規和效能促進科
  (三)經濟運行和調研科
  (四)工業發展科。
  (五)企業服務科(區中小企業服務局)
  (六)電子信息科
  (七)信息化推進科
  (八)無線電管理科
  (九)外資管理科(區投資促進局)
  (十)外貿發展科。
  (十一)口岸管理科
  (十二)商貿流通科
  (十三)商業發展科
  (十四)高新技術發展科
  (十五)產學研合作科
  (十六)科技金融科  
  (十八)審批服務科
  (十九)機關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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