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實施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居民住院基本醫療保險、居民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制度的貫徹執行,探索制度的發展與完善;負責和指導督促有關待遇核發的管理、業務的開展和內審工作;監督指導各區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確定、協定簽訂、監督管理和考核等執行情況;指導和監督對補充醫保工作人員的管理;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醫保零星報銷經辦業務工作;負責市直離休幹部的醫療待遇核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