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救助管理站

佛山市救助站於2003年8月1日正式掛牌成立,由原來的佛山收容遣送中轉站改造而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佛山市救助管理站
  • 始建時間:2003年8月1日
佛山市救助站是按國務院《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規定,經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設立的正科級事業單位,是由佛山市民政局負責主管並受市民政局委託實施救助管理任務的單位。
佛山市救助站工作職責主要為:對在佛山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權益。“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是指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
佛山市救助站按規定根據受助人員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
(一)提供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物;
(二)提供符合基本條件的住處;
(三)對在站內突發急病的,及時送醫院救治;
(四)幫助與親屬或者所在單位聯繫;
(五)對沒有交通費返回其住所或者所在單位的,提供乘車憑證。
佛山市救助站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是一項臨時性社會救助措施。根據受助人員的情況確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過10天。
佛山市救助管理站全天二十四小時有人值班,並將“本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民眾解愁”的宗旨對符合條件的困難民眾實施救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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