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金彥 男,漢族,中共黨員,1936年12月出生,湖北省襄陽縣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余金彥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北省襄陽縣
- 出生日期:1936年12月
早年畢業於青海省公安幹校、政法幹校,系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西北政法學院特聘指導教師,青海法官協會會員。從事公安、司法工作43年,審理刑事案件240餘件,無發現差錯,無論案子大小、疑難程度或當事人職位高低,件件求實認真,嚴謹執法。多次拒收當事人的錢物,被通報表揚,榮獲優秀黨員、先進工作者。被民眾譽為“秉公執法,社會科學知識淵博的好法官”。在審理案件中,他善於分析核查事實證據,把握案件定性和適用法律,依法作出準確裁判。對冤錯案件敢於幫助當事人書寫申訴、抗訴訴訟文書,使五案6人賦有貢獻的科研人員、女強人等依法得到改判無罪,維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使他們深切感謝這位及其他人民法官的高度負責和有錯必糾的精神,實現了他們第二次施展科技才能的夙願。余金彥同志多年來在青海日報、青海法制報、西寧晚報等,選擇典型案例,撰寫發表20餘篇作品。主要有《酗酒殃及自身》《賭博使他滑向罪惡的深淵》《隱瞞不能持久》《謀財害命手段殘忍國法不容》《維護科研人員的正當權益》等文章,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在案件發生地的領導和民眾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為穩定社會秩序作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