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縣宏村鎮星光村黨支部原書記、主任余文彩違反財務管理規定等問題。余文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未將應當納入法定賬簿的資產納入法定賬簿,用已經報銷過的發票到縣財政局重複報賬;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承包本村工程,從事和參與營利活動。2017年12月,余文彩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款6.48萬元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