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益功

佘益功,湖北鹹寧籍涉黑涉惡團伙,2019年4月29日,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布告,對涉黑涉惡案件作出二審宣判,佘益功獲刑十四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涉黑經歷,開庭審理,依法判決,

涉黑經歷

2010年11月,罪犯阮建國夥同佘益功、胡細華入股經營鹹寧市民康牲畜屠宰有限公司,從事生豬定點屠宰業務,為了壟斷溫泉城區集貿市場的豬肉供應,成立了“稽查隊”,到溫泉城區的集貿市場進行非法稽查,禁止豬肉經營戶到民康公司以外的屠宰廠進購豬肉。2016年12月,民康公司與鹹安匯鑫牲畜屠宰有限公司合併,成立了湖北聯鑫畜禽屠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鑫公司),阮建國、佘益功為了進一步壟斷溫泉、鹹安城區市場的生豬屠宰業務,禁止豬肉經營戶到聯鑫公司以外的屠宰廠進購豬肉,一方面將不具有執法資格的盛周紅和同案被告人錢帥、盛文、盛輝安插到鹹安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從事非法稽查活動;另一方面先後網羅同案被告人潘傳雄、余飛全、錢旺華、陳庭、程泉、李威、錢廣、王嗣傑等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為其效力,打砸運輸“外埠肉”到鹹安、溫泉城區銷售的車輛,威脅、傷害“外埠肉”經營戶,逐步形成一個以阮建國、佘益功為首的較穩定的犯罪組織,對溫泉、鹹安豬肉銷售行業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該地區的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開庭審理

2018年10月16日,湖北掃黑除惡第一案之稱的佘益功等23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及對單位行賄罪一案,在鹹寧市鹹安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依法判決

2019年4月29日,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判處佘益功十四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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