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寶慶

佘寶慶,男,漢族,1947年6月出生,安徽休寧人,中共黨員,在職教育大專。曾任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副董事長、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9年7月,上海檢察機關依法對佘寶慶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安徽休寧
  • 出生日期:1947年6月
  • 中文名:佘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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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72年01月——1975年06月,在上海新建塑膠廠工作;
1975年06月——1977年07月,任黃浦區手工業局七·二一大學教師;
1977年07月——1978年10月,任上海金陵無線電廠生產科黨支部書記;
1978年10月——1983年10月,任上海金陵無線電廠副廠長;
1983年10月——1996年07月,任上海金陵無線電廠廠長;
1996年07月——2000年03月,任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副總裁;
2000年03月——2007年11月,任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副董事長、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5月22日,據上海市紀委監委訊息:原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副董事長佘寶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上海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19年6月17日,據上海市紀委監委訊息:經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紀委監委對原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副董事長佘寶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佘寶慶理想信念喪失,權力觀念異化,私心貪慾膨脹,紀律底線失守,把組織賦予的職位和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把國企改革視為個人發財的絕佳機會,明修棧道搞改制,暗度陳倉行貪腐。從一開始就有預謀地通過隱匿資產、侵吞款項等手段,貪污巨額國有和集體資產,挪用巨額公款,並通過串供、銷毀財務賬冊等行為對抗組織審查;無視組織紀律和原則,嚴重違背“三重一大”等制度要求;違規投資入股多家關聯企業,冒集體企業之名,頂國有企業光環,行個人低價獲得優質資源之實。
佘寶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和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犯罪,性質惡劣,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上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上海市委批准,決定給予佘寶慶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刑事拘留

上海市儀電控股(集團)公司原副董事長兼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佘寶慶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財務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一案,由上海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19年6月17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決定對犯罪嫌疑人佘寶慶採取刑事拘留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19年7月,原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副董事長兼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佘寶慶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及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佘寶慶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在起訴書中指控: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佘寶慶夥同他人分別利用經營管理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屬集體企業上海金陵集體基金合作聯社、上海同裕創業商貿聯社、上海高舜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的職務便利,採取隱匿應收股利款、侵吞代管款等方式,共同貪污上述國有控股公司及集體企業公款,數額特別巨大,挪用上述企業公款,情節嚴重。佘寶慶為掩蓋罪行,又將高舜公司歷年財務賬冊予以隱匿、銷毀,依法應當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及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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