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黎峰,男,漢族,1960年2月生,江蘇南京人,1978年3月參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函授本科學歷。曾任西藏天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副廳級)。
2021年2月,何黎峰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拉薩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拉薩市中級人民法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何黎峰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蘇南京
- 出生日期:1960年2月
- 曾任職務:西藏天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依法逮捕,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78年03月至1982年01月,解放軍某部二連班長;
1982年01月至1984年06月,西藏自治區拉薩運輸總公司汽車五隊技工;
1984年06月至1984年09月,西藏自治區汽車運輸總公司政治部幹事;
1984年09月至1990年12月,西藏自治區交通廳公安處科員;
1990年12月至1997年05月,西藏自治區交通廳公安處主任科員;
1997年05月至2001年01月,西藏自治區交通廳保衛處副處長;
2001年01月至2001年12月,西藏自治區交通廳紀委正處級副書記;
2001年12月至2003年08月,西藏自治區天路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副董事長;
2003年08月至2005年11月,西藏自治區交通廳政策法規處正處級幹部;
2005年11月至2006年10月,西藏自治區交通廳政策法規處處長;
2006年10月至2011年01月,西藏自治區交通廳企業處處長;
2011年01月至2014年08月,西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交通運輸處(企業指導處)處長;
2014年08月至2015年07月,西藏自治區交通戰備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
2015年07月至2020年08月,西藏天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0年09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10月23日,據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訊息:西藏天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何黎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1年1月11日,據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訊息: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西藏天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何黎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黎峰理想信念喪失,毫無紀法意識,違規收受禮品;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何黎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有企業負責人,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西藏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西藏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何黎峰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依法逮捕
2021年1月26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訊息,西藏天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何黎峰(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西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何黎峰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21年2月10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訊息,西藏天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何黎峰(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拉薩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拉薩市中級人民法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黎峰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拉薩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何黎峰利用擔任西藏天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