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洲,蔡甸區公安分局黨委原委員、原副局長。
2019年2月,何金洲被開除黨籍、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違紀被查
2010年9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金剛橋、金國宏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終審判決後,何金洲作為偵辦該案的總負責人和蔡甸區公安分局分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失職瀆職,在長達8年的時間內,未按照法院判決對金剛橋、金國宏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犯罪手段攫取的價值2960.2萬元的4924.34平方米商鋪依法進行追繳,致使該商鋪被金國宏控制的武漢飛宏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長期占有、使用、獲取收益,直至用於銀行貸款抵押。何金洲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依法雙開
2019年2月,何金洲被開除黨籍、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