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盛(安徽蕪湖捲菸廠原廠長)

何盛,曾任蕪湖捲菸廠廠長、安徽中煙公司辦公室主任,安徽中煙工業有限公司正處級調研員。

2016年7月27日,開庭審理何盛涉嫌受賄一案。被控收受財物總計人民幣12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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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自2001年8月起,先後任任安徽中煙工業公司蕪湖捲菸廠(簡稱“蕪湖捲菸廠”)黨委副書記、副廠長、紀委書記、工會主席。2006年9月至2011年11月,何盛任蕪湖捲菸廠黨委書記、廠長。2004年5月至2009年9月,何盛還兼任蕪湖都寶置業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曾任蕪湖捲菸廠廠長、安徽中煙公司辦公室主任,安徽中煙工業有限公司正處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立案偵查

2015年7月,安徽省檢察院官方微博發布訊息稱,經省檢察院指定管轄,蕪湖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安徽中煙工業有限公司原辦公室主任何盛(正處級)立案偵查。初步查明:何盛在任蕪湖捲菸廠廠長、安徽中煙公司辦公室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蕪湖縣檢察院指控稱,何盛在任職期間,利用其主管蕪湖捲菸廠及蕪湖都寶置業有限公司職務上的便利,在蕪湖捲菸廠相關的技改項目及設備維修改造、都寶花園相關工程建設過程中,多次非法收受方斌、樓小民等11人給予的財物等總計人民幣123.5萬元及一幅《清明上河圖》金箔畫,並為他人在承攬相關工程及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案發後,何盛退出贓款人民幣40萬元。檢察機關認為,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開庭審理

2016年7月27日,由安徽省蕪湖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蕪湖捲菸廠原廠長何盛涉嫌受賄一案,在蕪湖縣法院開庭審理。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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