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濟舟,字松崖,禮縣崖城人。清嘉慶戊午(1798)科舉人,丁丑(1817)大挑一等,官山東臨清州州同,歷新泰、高苑、嘉祥等縣知縣。
基本介紹
- 本名:何濟舟
- 字:松崖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地:禮縣
- 主要成就:釐正稅法,革除分派積弊
在高苑日舉賦稅積通者請埃豐年帶徵,釐正稅法,革除分派積弊,民不受困。累整保甲,嚴緝捕,盜賊以清。去官時士民為懸匾公堂文曰:“澤被群生”。生子三:長何庭英,以糜貢授徑州訓導;次何庭槐,道光己亥(1839)科舉人;三何庭苗,以庫生授翰林院待詔。
何濟舟,字松崖,禮縣崖城人。清嘉慶戊午(1798)科舉人,丁丑(1817)大挑一等,官山東臨清州州同,歷新泰、高苑、嘉祥等縣知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