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軍

何永軍,四川南部人,曾師從四川大學左衛民教授研習訴訟法學,2007年6月於四川大學取得法學博士學位。2007年8月被大連海事大學聘為講師,2009年10月被昆明理工大學聘為副教授,2014年10月聘為教授。2016年至2017年掛職於雲南省公安廳任法制總隊副總隊長,現為雲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同時兼任雲南省醫學倫理專家委員會委員、雲南省公安廳法律顧問、昆明市人大立法專家庫成員、昆明市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何永軍
  • 籍貫:四川南部人
  • 畢業時間:2007年6月
  • 畢業大學:四川大學
人物簡介,學術成就,

人物簡介

何永軍(1974~) 四川南部縣人,四川大學訴訟法學博士,雲南大學法學院教授。主要從事訴訟法學、政治法律思想史以及法社會學的研究。代表性著作有《中國古代法制的思想世界》《中國古代司法的精神》《斷裂與延續——人民法院建設(1978~2005)》《政法傳統與司法理性》等。
何永軍何永軍

學術成就

代表性著作:
《斷裂與延續——人民法院建設1978~2005》,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版。
《中國古代法制的思想世界》,中國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
《政法傳統與司法理性》,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
《中國古代司法的精神》,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
主編教材:
《質量法學》,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代表性論文:
《法律服務職業者的行動邏輯》,蘇力主編《法律和社會科學》,第13卷。
《中國法律之儒家化商兌》,《法制與社會發展》2014年第2期。
《鄉村社會嬗變與人民調解制度變遷》,《法制與社會發展》2013年第1期。
《論質量法學學科的創建》,《法學雜誌》2012年第1期。
《陪審團事實裁決終局性的理據》,《河北大學學報》2012年第1期。
《刑事和解的潛在風險》,《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10年第2期。
《中國治理刑訊逼供六十年的經驗》,《法律和社會科學》第七卷。
《司法改革與政治合法性資源的流失》,《華中科技大學學報》2009年第4期。
《人民司法傳統的表達與實踐(1978-1988)》,《司法》(第3輯)。
《論洛克的私力救濟思想》,《法制與社會發展》2007年第5期。
《論暴私力救濟》,《社會科學》2006年第6期。
《自我保存的自由——霍布斯不被強迫自證其罪權利思想研究》,《法制與社會發展》2006年第1期。
《〈全宋詞〉所見宋代訴訟及司法》,《寧夏社會科學》200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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