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御史斷鶴案

明朝成化年間,虎門赤崗村出了一位御史,名叫何靜,官職雖然不大,在任皆稱廉明。
何靜出生清貧,靠自學進身仕途。明代天順年間中舉,成化八年進士題名,初放江蘇松江府任推官,言行慎重,處處注意為官形象,凡徇私賄賂者拒於門外,受百姓尊崇。連當時知府王衡也贈詩稱讚:“關門共惜寒儒苦,斷獄爭夸老吏明。”後來任南京湖廣道監察御史,這年他巡察臨清,見當時苛捐雜稅,名目繁多,以致商民負擔太重,百業蕭條,何靜深入調查研究,提出一套整改措施,首先廢除不合理收費,鼓勵商貿流通,很快,臨清地區的經濟迅速復甦,商民有口皆碑。
何御史在湖廣道任滿,轉赴四川任按察史僉事。其時,蜀地風氣不正,法紀不張,百姓有冤難伸,何靜看在眼裡,痛在心上。但他為人慎重,辦事講求有理有節。有一次,他從地方呈上的案卷中發現一宗案情,案由是一隻家鶴引起。當時,該地駐著一位皇親,人稱蜀王,他嗜好養鶴,所養之鶴皆在鶴頸銜牌,標示“王鶴”二字,蜀王常攜鶴出遊市井,或三五鶴群,旁若無人飛臨街市,攪擾民居,城中商民百姓,任鶴拉屎啄食亦敢怒不敢言。一日,有隻“王鶴”飛臨郊外一家農民屋頂,當時農家老少正在田間勞作,只留一隻家犬看門。“王鶴”見院場群雞嬉戲,意欲也湊湊熱鬧,一個俯衝,飛人雞群,群雞驚嚇,滿院飛竄,而“王鶴”更加得意追逐作興。這一驚駭,觸醒在門邊家犬,它連忙沖入,對著“王鶴”汪汪狂吠。“王鶴”歷受王府嬌寵,哪容得家犬干預,於是用長嘴對著狗頭,一副傲慢獨尊神態,而家犬也不示弱,相持不下,便爭鬥起來,結果“王鶴”斃命於狗口,並被銜出柴門,這下可闖了大禍!
“王鶴”竟然斃於農家之犬,這豈不有損王府威嚴?於是,蜀王一千家丁提棍牽繩,直衝農舍鎖拿家犬,棍打鞭抽至死。這還不夠解恨,蜀王還通知縣令,要嚴辦其凶。不知是縣令糊塗,還是想取悅蜀王,於是捉拿犬主歸案。次日升堂,居然還請來王府師爺陪審,他說:“王鶴乾金難得,民犬一錢不如,大膽刁民,養犬行兇,念在人畜有別,判你下獄一年,苦役三載!”農夫一聽,大呼冤枉,但師爺卻在旁慫恿,結果又以“大鬧公堂”,重打30大棍,可憐犬主皮開肉裂,號枷戴鎖打人監牢。
何僉事一看案情,覺得蹊蹺,再看裁定,覺得法理不通。當即打馬上路,來到縣城,他先不知會縣令,自個住在旅館,經過明查暗訪,實見“王鶴”恣虐,於是親理“鶴案”,他傳訊鶴主、犬主,開堂複審。
鶴主說:“愛鶴是本府寵物,已在鶴頸銜牌標識,傷鶴無異於傷了本府。”
犬主說:“賤犬自守家門,貴鶴闖人民居,鶴犬相鬥,與主何乾。”
兩方陳述後,何靜一拍驚堂,他說:“查我皇明律典,哪有人畜共法之例。寵鶴恣游市井,本屬風紀不正,攪擾民居,更是有悖綱常,若以治人之法來治畜,鶴雖懸牌,而犬不識字,以犬償鶴,物命相當,這又於主何辜?”當下,犬主以無罪釋放,但何靜為正風紀,事後又親臨王府,曉喻法紀綱常大義,往返多次,蜀王便心悅誠服,並禁鶴恣游,帶動全城整風紀,舉美俗。自從何靜明斷鶴案後,蜀內陷冤者不遠千里而來申訴,經他辦理之案,件件清正廉明,一時譽滿四川,以至省、地兩級官員包括蜀王在內,交口舉薦。不久,何靜奉旨超升福建按察史,但由於積勞成疾,還未到任,卻卒於蜀地,當時官民莫不悲傷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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