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世達(?~1600年),字子成,明代大臣。陝西涇陽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中進士,曾任戶部、吏部主事、文選郎中、南京太僕卿、南京吏部、兵部、刑部尚書等職。 萬曆二年(1574),何世達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不久升右副都御史,總管河道。李因故未到任,改派為浙江巡撫,後因病回鄉。病癒後督漕運兼鳳陽巡撫。當時黃河泛濫,淮安告緊,李世達建議修石堤捍城。寶應汜光湖風濤險惡,每年沖淹良田,李世達請示朝廷開越河以殺水勢,都得到神宗同意。後歷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南京吏部尚書,改兵部尚書、參贊機務。
基本介紹
- 本名:何世達
- 字號:字子成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地:陝西涇陽人
- 去世時間:1600年
經歷
後入京任刑部尚書。中官張德打人致死,李世達請示朝廷法辦了張德。大興知縣王階因痛打樂舞生被停職,神宗派兩名校尉秘密偵察,在開庭那天,巡風主事孫承宋拒絕校尉探聽,校尉奏告皇帝,世宗怒責李世達。李世達說:“秘密偵察不正大光明。”世宗無奈,只有對孫承榮罰俸祿。東廠太監張鯨有罪,受到言官彈劾,世宗卻庇護寬恕。李世達據理上奏,才將張鯨逐出宮庭。駙馬都尉侯拱宸的僕人打死平民抵罪,世達請朝廷一併治侯拱宸管教不嚴之罪,侯因而被革職。
萬曆三年(1575)六月,浙江因海潮泛濫成災,淹沒人畜房屋無數。朝中大臣有人建議朝廷命犯罪之人捐糧贖罪。李世達提出不同意,他說:“法不可廢,寧可赦罪,決不能以糧贖罪。赦則恩出於上,法律還在,贖則力出於下,玷瀆了法律尊嚴。”有識之士都認為他言之有理。
不久,何世達改任左都御史,兵馬指揮何價暴虐致死三人,御史劉思瑜對何包庇,李世達為此劾奏。神宗就降了劉思瑜的級。後來李世達又接連彈劾罷免御史韓介等數人。
神宗很厭惡言官,曾下詔申飭,責備他們挾私報復。何世達不以為然,上奏說:“只要效忠朝廷,辦事公正,言語雖然過激,心中卻無惡意,即或心地不光明,所言也不可不重視。緘默或阿諛逢迎的應受懲罰,這樣,皇上才能聽到正直言論,邪說自然消失。”
萬曆二十一年(1593),何世達與吏部尚書孫瓏共同考察京官,將各級政府所任用的私人全部免去。考功郎中趙南星被劾貶官,何世達為他力爭,朝廷反而將趙南星除名,何世達因而要求告退,神宗不許。同年秋天,吏部侍郎趙用賢因拒婚被人攻擊,李世達為趙申訴辯護。為此受到郎中楊應宿、鄭材的詆毀,何世達連續上奏要求告老回鄉。回家七年後病逝家鄉。朝廷贈太子太保。
後入京任刑部尚書。中官張德打人致死,李世達請示朝廷法辦了張德。大興知縣王階因痛打樂舞生被停職,神宗派兩名校尉秘密偵察,在開庭那天,巡風主事孫承宋拒絕校尉探聽,校尉奏告皇帝,世宗怒責李世達。李世達說:“秘密偵察不正大光明。”世宗無奈,只有對孫承榮罰俸祿。東廠太監張鯨有罪,受到言官彈劾,世宗卻庇護寬恕。李世達據理上奏,才將張鯨逐出宮庭。駙馬都尉侯拱宸的僕人打死平民抵罪,世達請朝廷一併治侯拱宸管教不嚴之罪,侯因而被革職。
萬曆三年(1575)六月,浙江因海潮泛濫成災,淹沒人畜房屋無數。朝中大臣有人建議朝廷命犯罪之人捐糧贖罪。李世達提出不同意,他說:“法不可廢,寧可赦罪,決不能以糧贖罪。赦則恩出於上,法律還在,贖則力出於下,玷瀆了法律尊嚴。”有識之士都認為他言之有理。
不久,何世達改任左都御史,兵馬指揮何價暴虐致死三人,御史劉思瑜對何包庇,李世達為此劾奏。神宗就降了劉思瑜的級。後來李世達又接連彈劾罷免御史韓介等數人。
神宗很厭惡言官,曾下詔申飭,責備他們挾私報復。何世達不以為然,上奏說:“只要效忠朝廷,辦事公正,言語雖然過激,心中卻無惡意,即或心地不光明,所言也不可不重視。緘默或阿諛逢迎的應受懲罰,這樣,皇上才能聽到正直言論,邪說自然消失。”
萬曆二十一年(1593),何世達與吏部尚書孫瓏共同考察京官,將各級政府所任用的私人全部免去。考功郎中趙南星被劾貶官,何世達為他力爭,朝廷反而將趙南星除名,何世達因而要求告退,神宗不許。同年秋天,吏部侍郎趙用賢因拒婚被人攻擊,李世達為趙申訴辯護。為此受到郎中楊應宿、鄭材的詆毀,何世達連續上奏要求告老回鄉。回家七年後病逝家鄉。朝廷贈太子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