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音像製品標準,是全國“掃黃打非”辦、新聞出版總署相關負責人2009年6月接受媒體採訪時從音像製品內容上提出的低俗音像製品界定標準。
基本介紹
- 書名:低俗音像製品標準
- 作者:新聞出版總署
- 出版社:新聞出版總署
- 裝幀:平裝
背景,具體內容,目的,
背景
自2009年4月中旬起,中國官方在全國開展大規模清繳整治低俗音像製品專項行動,迄今已查繳低俗非法音像製品六百餘萬件,處罰十家違法違規出版、複製、發行低俗音像製品單位,查辦相關案件一百多個。
本次專項行動即從合法的音像出版、複製、發行單位查起,對違法違規者,無論國有民營、大廠小店,也無論有什麼“背景”、有多硬的“關係”,都一律依法依規嚴厲查處,並公開曝光。
何為低俗音像製品?專項行動是如何界定低俗音像製品的?全國“掃黃打非”辦、新聞出版總署相關負責人2009年6月接受媒體採訪時給出明確答案,首次從音像製品內容上提出八方面界定標準。
具體內容
1.描寫性行為、性心理,著力表現性器官,會使青少年產生不健康意識的內容;
2.直接教授性知識、性技巧,且無科學價值的內容;
3.大量反覆展示人體裸體形象的內容;
4.直接暴露人體性器官,或僅用肢體掩蓋性器官,表現為性暗示或性挑逗的內容;
5.雖未暴露人體性器官,但僅有小部分遮蓋或技術處理,表現為性暗示或性挑逗的內容;
6.標示“絕對情色”、“十八歲以下不宜觀看”及類似性暗示、性挑逗文字的內容;
7.含有違反倫理道德的文字或內容;
8.其他明顯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
目的
合法的音像出版、複製、發行單位參與制售低俗音像製品危害最大,不僅更容易傳播音像製品的低俗之風,而且會起到更壞、更惡劣的推波助瀾作用。
中國官方希望通過這次專項行動,對音像行業進行一次較為徹底的整治,遏制當前音像製品的低俗之風,建立起長效監管機制,以進一步淨化社會文化環境,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