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都(元朝官吏)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伯都,忙兀部人。泰安王博羅歡之子。歷任御史中丞、平章政事、御史大夫等職。

基本介紹

  • 本名:伯都
  • 別稱:不詳
  • 所處時代:元朝
  • 民族族群:忙兀部人
人物介紹,英宗即位,

人物介紹

伯都,泰安王博羅歡子。幼穎異,不以家世自矜,長嗜書史。大德五年,擢江東道廉訪副使,拜江南行台侍御史。未幾,召入僉樞密院事,領舍兒別赤。
至大二年,出為江南行台御史中丞,遷陝西行台御史大夫。延祐元年,拜甘肅行省平章政事。時米價騰氵勇,陸挽一石,費二百緡,乃為經畫計,所省至四百餘萬緡,自是諸倉俱充溢。甘州氣寒地瘠,少稔歲。民飢,則發粟賑之,春闕種,則貸之。於是兵餉既足,民食亦給。詔賜名鷹、甲冑、弓矢及鈔五千緡以勞焉。四年,移江浙行省平章政事,入為太子賓客。上書陳古先聖王正心修身之道,帝嘉納之。遷江南行台御史大夫。皇太后謂東宮官不宜使外,止其行。遂以疾辭去,寓居高郵。

英宗即位

復命為江南行台御史大夫。陛見,以疾固辭。帝慰諭久之,命以平章之祿歸養於家,復賜鈔十萬緡。所服藥須空青,詔遣使江南訪求之。伯都辭謝曰:“臣曩膺重寄,深懼弗稱,今已病廢,況敢叨濫厚祿以受重賜乎?”並以所給平章政事祿歸有司。泰定元年,還京師,卒。朝廷知其貧,賻鈔二萬五千貫。御史台奏賻三萬五千貫,仍還所辭祿,妻弘吉剌氏弗受,曰:“始伯都仕於朝,不敢虛受廩祿。今歿矣,苟受是祿,非其意也。”卒辭之。子篤爾只,將作院判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