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轄區

法蘭克王國的地方行政單位。pagus源於羅馬,原指郊區,後指部落居住地。羅馬帝國時代,在高盧、北非設為行政區域。法蘭克人沿用。由國王任命的伯爵管轄。公元9—10世紀,伯爵權力增大,由國家地方官吏逐漸變成所轄地區的領主。根據877年《基爾希敕令》,伯爵職位成為世襲,原轄區變為割據一方的封建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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