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寧縣財政局

休寧縣財政局

休寧縣財政局是主管全縣財政收支、財稅政策和國有資本金基礎工作的組成部門,縣政府授權縣財政局代表縣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承擔國有資產管理職能。

根據中共黃山市委辦公廳黃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休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黃辦[2010]9號)和縣委辦《關於休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休辦[2010]10號)精神,設定休寧縣財政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休寧縣財政局
  • 辦公地址:休寧縣海陽鎮書院路9號縣政府大樓1008室 
主要職責,獲得榮譽,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稅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和執行縣財政、稅收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規定;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縣與鄉鎮、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編制全縣年度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和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管理和監督全縣各項財政收支,負責財政資金的調度和撥款;擬定非稅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並牽頭組織實施;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規定;審查彙編財務收支計畫和決算。
(三)管理和監督有關項目投資基金、科技、環保等基金,並辦理資金的撥付和其他政策性補貼資金的撥付。
(四)負責牽頭組織全縣民生工程工作,制定全縣民生工程實施方案、籌資方案,督促撥付民生工程資金;管理和監督全縣社會保障資金支出、城市住房資金支出和土地出讓資金支出;參與投資、勞動工資、物價、經貿、科教、住房、土地、醫療、社會保險等方面改革;負責全縣非稅收入,負責財政專戶管理規章的制定和執行,監管全縣彩票發行。
(五)指導全縣農村財政管理工作;管理有關涉農資金、財政支農資金、扶貧開發資金。
(六)監督和管理全縣會計工作,執行會計法律及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對違反會計法規的個人和單位實施行政處罰;指導和監督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它有關經濟鑑證類社會中介機構的業務;辦理財政資金的直接支付,管理預算單位的授權支付業務。
(七)擬定和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政策規定、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資產評估業務;制定政府公共財產管理規章制度。
(八)擬定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並檢查其執行情況;指導全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收益的收繳和管理,參與選派監事和縣級國有資產產權代表的具體工作。
(九)負責全縣國債管理工作;管理世界銀行貸款,負責涉外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管工作。
(十)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財政、稅收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獲得榮譽

2012年10月26日,獲得黃山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黃山市第十屆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汪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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