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寧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休寧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休寧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休寧縣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休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休寧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所屬部門:休寧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休寧縣
  • 現任領導:程建平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按規定許可權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地方性標準規劃執行情況。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落實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以及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執行並監督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相關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保管、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貫徹執行考核標準。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全縣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和自然資源利用評價,指導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經濟調節、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儲備管理。負責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和建設用地及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監督、指導鄉鎮城鄉規劃工作。負責城市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和城市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貫徹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和執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相關工作。監督管理地質勘查項目與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組織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查。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和地圖管理。負責測量標誌的設立和保護。
(十三)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全縣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計畫。貫徹落實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十四)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違法案件。
(十五)統一領導和管理縣林業局。
(十六)承擔縣規劃委員會、縣土地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落實中央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統籌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承接上級下放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現任領導

程建平(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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