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昭

伍昭

伍昭,男,漢族,1965年5月出生,湖南省隆回縣人,中共黨員。本科學歷,1993年年考取律師資格,1994年經湖南省司法廳批准執業。

國家二級律師,邵陽市律協第三、四屆理事會理事,邵陽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湖南省刑事辯護專家庫成員。湖南省律協行專委委員,曾任湖南志濤、三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副主任,現任湖南愛法堂律師事務所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伍昭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5年5月
  • 職業:律師
  • 出生地:湖南省隆回縣
所獲榮譽,人物生平,主要成就,

所獲榮譽

全國2011年度十大 “新聞律師”;
2013年度“邵陽市優秀律師”;
2014年度隆回縣“人民滿意律師”;
2015年度“邵陽市最具影響力法治人物”;
2015年在湖南省最具影臘墓主祝響力法治人物評選活動中,位例全省第五。

人物生平

從業二十年來,辦理了各類案件1000餘件,“海南11.9特大殺人案引發的國家賠償案”、“南方五省金銀花產業維權案”等在全國、省、市有重大影響。作為中國首例公戒燥燥少安機關不接受犯罪嫌疑您端譽人自首以致疑犯再度殺人的國家賠償案的代理人,“八渡瓊州,四上北京”,奔波維權600日,案件最終獲賠110萬;南方金銀花產業一度全面關閉,面臨滅頂之災,嚴重威脅到武陵山片區5000餘萬金銀花葯農的生產生活。帶領了一支由七位藥農組成的八人“維權代表團”進京維權,平反了“變臉山銀花”, 救武陵山片區傳統金銀花產業。

主要成就

伍昭注重實踐的同時,還注重理論研討,撰寫的《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灶匙臭理活動罪若干問題研究》、《論對“綁架犯罪既遂後釋放人質”的處理》、《全國首例公安機關不接受殺人嫌犯自首引發的國家賠償案》在《法制與社會》、《人民檢察》、《中國當代優秀律師》、《湖南省律師行業優秀案例選編》等刋物上發表。
《組織未成年人進乃記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若干問題研究》一文被中央黨校中國領導科學研究會編輯局宙應出版的《領導幹部創新社會管理的理論與實踐》大型文集收錄,並頒證肯定在社會實踐中取承探項得的優秀成果。
伍昭
伍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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