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坦,男,34歲,系當地一私營業主的駕駛員,將3歲半幼童碾軋致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伍坦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性別:男
簡介,事件,寶馬車四次碾軋三歲半男童死亡,事後,
簡介
伍坦,男,34歲,系當地一私營業主的駕駛員。2010年9月7日11時許,被告人駕駛寶馬X6越野車,在新沂市新安鎮良辰花苑小區10號樓3單元門前道路上由東向西倒車時,因對車後路面狀況疏於觀察,將3歲半幼童李某某撞倒、碾軋,後因判斷失誤向前提車時又一次碾軋被害人,其下車查看時又因操作不當將停車擋位掛入倒擋致使車輛後退,導致該車左側前後輪再次碾軋被害人,致被害人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事件
寶馬車四次碾軋三歲半男童死亡
寶馬車四次碾軋三歲半男童死亡
徐州新沂新安鎮良辰花苑小區內發生了一起車禍,司機伍坦駕駛一輛寶馬X6越野車倒車時,因疏於觀察車後情況,突然撞上了正在車後玩耍的3歲半男童李誠。
此時,坐在車內的司機伍坦發現車子停頓了一下,他感覺到“地上有東西”,但也沒多想,於是繼續倒車,寶馬車左後輪直接從李誠身上碾軋了過去。
隨後,寶馬車並未直接倒車,而是再次踩油門往前,車左後輪再次碾軋過李誠的身體。直到這時,伍坦感覺車輛顛簸實在有點大了。“我覺得有點壞事,是不是軋到小區內的寵物或者人呢?”伍坦決定停車,他原本想掛上空擋後下車查看,但慌亂之中判斷失誤,他其實掛上了倒車擋。
伍坦剛打開車門下來,寶馬車就開始往後倒。伍坦也發現出事了,他下意識地用雙手抓和肩膀扛,試圖阻止車輛倒退,但卻為時已晚。寶馬車的左後輪第三次從李誠身上軋過,由於車輛還沒停,左前輪在繼續倒退中,第四次軋過李誠。幾分鐘後,伍坦撥打了110、120報警。但李誠卻因頭部遭受碾軋,經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案發後,這起發生在小區內的寶馬撞童案在當地掀起軒然大波。相比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本案中有著太多惹眼的關鍵字:“寶馬車”、“三歲半男童”、“四次碾軋”、“死亡”等等,這起案件在經媒體報導後,更是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甚至由此案開始,不少網友還發動了一場對“撞傷不如撞死”的大討論,此種情勢下,該案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當地警方對此案特別重視,案發第二天,伍坦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新沂當地警方刑事拘留。伍坦被檢方批捕,此時他涉嫌的罪名是過失致人死亡罪。
新沂警方以伍坦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將此案移送審查起訴。新沂檢察院審查後,卻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在2010年11月18日、2011年1月6日連續兩次,將此案退回新沂警方補充偵查。直到第三次,新沂檢方才確定向法院提起公訴。
事後
事發後,伍坦家屬一次性賠償受害人家屬65萬元,其中包含22萬元精神撫慰金。審判長告訴,民事調解書已經生效並履行完畢,被害人親屬書寫了書面諒解書,“對伍坦犯罪行為表示諒解,建議司法機關可以對伍坦從輕公正處罰。”
審判長表示,過失致人死亡罪法定刑是三至七年有期徒刑。被告人具有投案自首的法定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且被告人還具有歸案後積極認罪,真誠悔罪,積極賠償,取得了被害人親屬諒解等酌定情節,法院決定從輕處罰。最終量刑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