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統計局

根據《鄂爾多斯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5〕4號)精神,設立伊金霍洛旗統計局,為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信息,

職責調整

(一)加強文化產業統計、服務業統計和統計服務功能的職責。
(二)加強統計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三)取消起草、擬定全旗統計改革、統計建設規劃及統計標準的職責。
(四)增加統計“四大工程”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全旗統計工作,制定工作制度,擬定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和各項專項調查及臨時性調查,提供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對普查資料進行開發套用。
(三)依據國家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方法制度,做好全旗經濟社會統計監測工作(包括生產總值、固定資產投資、城鄉居民收入、消費、能源消耗等二十多項專項調查)。
(四)組織收集、整理、提供全旗性的基本統計資料,準確、及時反映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對國民經濟運行狀態進行全面系統的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旗委、旗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決策依據,為全旗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五)組織指導全旗統計基層基礎建設,推進統計“四大工程”,實現統計工作標準化、規範化。
(六)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對地方統計調查項目進行審批備案;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七)組織指導全旗統計專業理論知識教育和業務培訓。
(八)完成旗委、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旗統計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本局日常政務工作,組織安排有關重要會議、重要活動;負責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當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負責上級來文的傳閱、處理、保密和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公文和綜合材料的起草、印發工作;負責本局各項規章制度的修訂完善、檢查落實工作。負責會議記錄、印章管理以及對單位辦公設施(電腦、複印機等)的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車輛的管理、使用、維修和保養。
(二)綜合調研股
管理巨觀統計數據,對重要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審核評估。處理統計信息諮詢的應答和反饋,蒐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綜合性統計資料。整理編輯統計月報、統計內參、統計年鑑等綜合統計資料,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編制國民經濟核算報表;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對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警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和決策諮詢建議;跟蹤監測經濟運行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重要經濟課題調研。
(三)工業能源股
貫徹執行國家報表制度,準確及時全面的完成工業、能源統計報表任務;負責收集、整理、提供、歸檔統計調查數據資料;負責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分析和預測。
(四)投資室
貫徹執行國家報表制度,準確及時全面的完成固定資產投資、資質以內建築業、房地產業統計報表任務;負責收集、整理、提供、歸檔統計調查數據資料;負責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分析和預測。
(五)服務業、貿易和社會股
貫徹執行國家報表制度,準確及時全面的完成服務業、貿易業、勞動工資、外資企業生產經營情況、企業科技信息化活動、1%人口和勞動力抽樣、私營企業統計報表任務;組織實施勞動工資、統計調查;負責收集、整理、提供、歸檔統計調查數據資料;負責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分析和預測。
(六)政策法規股
學習宣傳和貫徹統計法律法規;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處理全旗統計行政複議和其他法律性事務;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和備案工作;負責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備案;協助市統計局開展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及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全旗城鄉屬性劃分信息核查、維護工作;組織協調全旗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

人員編制

伊金霍洛旗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另核定機關後勤工作人員事業編制1名。

領導信息

局長:白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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