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國土資源局

伊金霍洛旗國土資源局是為負責全旗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以及房地產行政管理、住房保障和改革工作而設立的旗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金霍洛旗國土資源局
  • 行政區類別:內蒙古自治區
  • 地理位置:內蒙古鄂爾多斯高原東南部
  • 電話區號:477
  • 地址:通格朗南路可汗街交匯北側
  • 隸屬於:旗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編制情況,所屬事業單位,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國土資源、測繪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旗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管理的有關法規、條例、規章。負責有關行政複議;擬定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政策和措施。制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辦法。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規劃、基礎測繪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年度計畫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審核,指導、審核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總體規劃、地質勘察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
(三)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權益,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四)擬定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土地開發政策,規劃和指導生態退耕,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管理、土地退耕、復墾和開發用地監督工作。
(五)組織實施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工作。
(六)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及臨時用地管理,貫徹執行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蘇木鄉鎮、嘎查村用地管理辦法,指導農牧區集體非農(牧)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七)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審定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須經上級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查登記報批和管理許可權內的採礦出讓審批發證和轉讓、抵押審批登記;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的監督管理;依法審查報批對外合作區塊;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質資料匯交;依法實施地質勘察行業管理,管理地勘成果;負責礦泉水、地熱水的開採管理;依法管理礦權評估機構從事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的資格,初步審查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結果。
(九)組織編制旗重大測繪項目規劃,實施測繪行業管理,進行測繪資格初審和報批工作。
(十)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察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保護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
(十一)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測繪技術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二)承辦旗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編制情況

核定旗國土資源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另核定機關後勤工作人員事業編制2名。

所屬事業單位

1、國土資源監察大隊
2、土地交易中心
3、烏蘭木倫鎮國土資源分局

地理位置

地址:通格朗南路可汗街交匯北側
伊金霍洛旗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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