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爾基澤姆制度

伊爾基澤姆制度又稱“包稅人大土地所有制”。18世紀埃及封建土地所有制的重要形式。16世紀末,土耳其統治埃及後,在埃及國土上徵收土地稅,實行包稅制度。包稅人多由軍事首領、地方族長、僧侶或商人充當。包稅人取得在一個或幾個村莊徵收耕地稅的權利。他們將所征租稅的4—40%上交國庫,余者入私囊。包稅人後來逐步發展為包稅區的封建地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爾基澤姆制度
  • 又稱:包稅人大土地所有制
  • 開始時間:16世紀末
  • 性質:埃及封建土地所有制的重要形式
包稅主可以沒收欠租農奴的財產,禁止農民離開鄉村;可以私自把農民關進牢獄,以至將其處死。包稅區內的農民淪為其農奴。在包稅制實行期間,埃及國內水利失修,農業衰落,農民不斷進行起義鬥爭。1805年,穆罕默德·阿里統治埃及後,實行土地改革,廢除包稅制,確立耕者有其田的土地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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