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伊拉克邊界和睦鄰條約

《伊朗—伊拉克邊界和睦鄰條約》是伊朗和伊拉克兩國政府為解決兩國邊界爭端而締結的雙邊國際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朗-伊拉克邊界和睦鄰條約
  • 簽訂時間:1975年6月13日
  • 所屬類別:國際條約
兩國歷史上遺留下來的爭端主要有兩個,一個是阿拉伯河河界之爭,該河南段(大約100公里)是兩國的界河,也是兩國的出海口,兩國對該段界河的出海口歷來存有爭議;另一個是兩國間一段長約1100多公里的陸地邊界,雙方對在這一地段樹立界標問題上有分歧。1975年3月6日,石油輸出國組織成員國首腦會議期間,在阿爾及利亞總統布邁丁的倡議下,兩伊在阿爾及爾達成了解決邊界糾紛和促進睦鄰關係的《阿爾及爾協定》。雙方同意“最終劃定兩國的陸地邊界”並將根據中心線劃定兩國的水域邊界”。雙方都“保證對邊界進行嚴格、有效的監督,以便最終制止彼此之間一切顛覆性的活動”。此外,兩國還決定:通過消除兩國關係中的消極因素,通過經常就共同關心的問題交換意見和促進相互之間的合作,來恢復傳統睦鄰友好關係。此後,同年3月17日,兩國簽訂了關於解決邊界爭端議定書。在該議定書的基礎上,兩國又於6月13日簽署了《伊朗—伊拉克邊界和睦鄰條約》,同時還簽署了兩國之間關於重劃陸地邊界議定書、關於劃分水域邊界議定書和關於邊境安全議定書以及附屬的備忘錄。但是,從1979年開始,兩國之間不斷發生邊界衝突。伊拉克多次要求修改阿拉伯河劃界的條文,伊朗對此予以拒絕。1980年9月17日,薩達姆·海珊單方面宣布廢除該條約。緊接著,兩國間即爆發了長達8年的兩伊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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