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金林區民政局

伊春市金林區民政局

伊春市金林區民政局是伊春市金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春市金林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花園街78號(原老公安局二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規和區政府規章草案,擬訂民政工作有關政策、標準和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二)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社會團體和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政策、規章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區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政策、規章。按照管轄許可權進行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和宗教活動場所辦理法人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負責全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年檢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的違法行為和未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負責落實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五)貫徹落實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端屆選舉,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主政治建設。牽頭推進社區建設工作和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工作。
(六)負責全區開展行政區劃管理工作,承辦本行政區域行政區劃名稱、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申報或審批工作;依法規範全區城鄉地名標誌安裝和管理;組織指導全區推行地名標準化和地名信息系統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標準地名書圖資料編輸和審定,承擔全區內行政區域界線的斟定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推進婚姻習俗改革;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和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八)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各工化、按照國家、省和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一)貫徹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二)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四)財務管理,主要負責全區民政所有專項資金的審核和發放。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區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貫徹落實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貫徹落實應對人口老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是自然資源局金林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金林分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數區劃信息的金林區行政區劃圖。

內設機構

下設機構:最低生活保障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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