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衛生局

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市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衛生、食品安全等地方性政策規定;依法組織制定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春市衛生局
  • 負責人:靳穎輝
  • 類別:機構
  • 地點:伊春市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1、貫徹和組織實施黨、國家和省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3、貫徹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實施國家藥物政策;貫徹實施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國家基本藥物價格的政策建議。
4、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5、研究提出全市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6、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7、制定全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8、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全市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9、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10、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加強母嬰保健機構管理、組織相關部門打擊非法行醫;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11、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制度;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12、組織制定全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市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學成果的普及及套用;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13、指導全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指導全市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
14、負責市委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和預防保健工作;負責在我市召開的國際性、國家和省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和衛生保障工作;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15、制定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中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師承教育。
16、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黨委辦公室。
負責人:靳穎輝
負責全局黨建工作,知識分子、幹部管理監督和老幹部工作;負責全局黨員、幹部、職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統戰、新聞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黨委制發檔案、督辦檢查、情況綜合、會務組織、信訪處理和保密等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工會、共青團等工作。
(二)紀檢委(監察室)。
負責人:趙文
貫徹執行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維護黨章黨紀,開展黨風黨紀教育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處理黨員申訴和控告,查處違紀案件。
(三)行政辦公室。
負責人:喬洪君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編制年度工作計畫,匯總起草各種文字材料、制定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政務信息、秘書事務、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管理、史志編撰、新聞宣傳、行政事務、總務後勤服務、固定資產管理以及信訪、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工作。
(四)人事教育科。
負責人:馬麗
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管理工作;負責醫師資格認定的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做好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相關工作;做好市衛生系列學科梯隊建設的審核工作;制定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人才培養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組織全市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和指導各類醫學成人教學與教育,制定成人教育崗位培訓發展規劃。
(五)規劃財務審計科。
負責人:王宇斌
擬訂全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項建設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協調有關部門擬訂衛生事業發展的經濟政策和財務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全市衛生系統基本建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醫療技術信息工作;負責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管理,管理全市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的集中招標採購工作;提出衛生服務、藥品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等政策建議,監督衛生服務價格;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部門預算、醫療衛生資金、基建投資和專項資金的管理及經費保障工作;監督管理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組織衛生經濟學會工作。
(六)衛生法制與監督科。
負責人:張淑波
負責衛生執法責任制的監督檢查,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等衛生法制工作;負責衛生行政複議、聽證和行政應訴的相關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公共場所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涉水產品等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衛生監督人員培訓;負責衛生監督隊伍綜合協調工作,組織相關部門依法查處違法行為;負責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的相關工作,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
(七)醫政科(中醫科)。
醫政科負責人:郝秀峰
中醫科負責人:王娜
考務辦負責人:畢會琴
擬訂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護理管理、采供血機構、血液安全和醫務人員管理等有關規範和標準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組織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的緊急醫療救援工作;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組織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管辦法、方案並組織實施,建立全市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管理等方面的監督和評價工作;負責醫療事故的綜合管理;建立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貫徹落實中醫藥管理的規範和標準,對中醫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負責中醫醫療機構服務監管和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的貫徹執行;處理中醫醫療糾紛,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科技和教育發展規劃;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執業許可證、執業醫師(含中醫)資格註冊、執業護士(含中醫)資格註冊審批的相關工作;負責醫護人員執業資格考試的相關工作;組織開展中醫科技活動;指導中醫教育管理;組織開展全市中藥資源的普查,促進我市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承辦和擬訂中藥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中醫日常的綜合管理工作。
(八)疾病預防控制科。
負責人:宋可佳
負責對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的防治規劃和措施的實施;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預防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依法管理傳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開展疾病監測,做好預警預測;承擔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擔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婦幼保健與社區衛生科。
婦社科負責人:王力
農衛科負責人:王娜
擬定全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監督社區衛生服務發展的政策、措施、基本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國家有關社區衛生服務發展的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和項目工作;監督指導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負責婦女、兒童保健工作,負責母嬰保健專項技術執業許可證的審批,一級婦幼保健機構等級評審;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擬訂全市農村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農村基本衛生保健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政策;參與規劃並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實施農村初級衛生保健、農村衛生人才培養、衛生支農等工作;指導地方依法開展鄉村醫生執業註冊與相關管理工作。
(十)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
負責人:賀曉莉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和監督醫療衛生機構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起草藥品和醫療器械臨床套用管理的制度;參與擬訂國家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負責醫務人員使用基本藥物培訓;分析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後產生的影響,提出應對方案;擬訂藥品儲備制度。
(十一)衛生應急辦公室。
負責人:隋韻秋
負責指導協調全市衛生應急工作;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和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建立與完善衛生應急信息和指揮系統;組織開展衛生應急科學研究和應急知識教育。
(十二)其他
1、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制定愛國衛生工作規劃,組織協調、綜合調研和督導檢查愛國衛生工作,開展創建國家級、省級衛生城和縣、區、鄉、鎮、村、屯、社區、衛生單位;開展除四害、講衛生、改水改廁、控煙、健康教育等項工作,開展民眾性衛生監督,不斷改善城鄉生產、生活環境的衛生質量;檢查和進行衛生效果評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從根本上控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
2、醫學會
負責人:張霜楓
負責嚴格執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受理衛生行政部門、醫患雙方、公安法務部門三方委託。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認真組織開展全市的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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