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畜牧局是宜春市行政科、畜牧科、醫政藥政科的管轄機構。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畜牧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三法十二條例)。指導全市畜牧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提出、推廣畜牧業技術措施;指導監督畜牧業開發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春市畜牧局
- 外文名:Yichun City Bureau of Animal Husbandry
- 三法十二條例:國家省畜牧業發展方針政策法律
- 內設機構:行政科室畜牧科醫政藥政科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畜牧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三法十二條例)。
二、研究制定全市畜牧業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起草全市畜牧業法規、規章草案。
三、指導全市畜牧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提出、推廣畜牧業技術措施;指導監督畜牧業開發工作。
四、指導全市畜牧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五、組織全市畜牧業重大科研項目的技術攻關;負責市級以上科研成果的審核申報;指導畜牧行業職業技術教育工作。
六、負責全市獸醫醫政和獸藥、漁藥藥政藥檢管理工作,監督實施獸醫、獸藥標準,組織監督對動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報告疫情並組織撲滅。
七、組織實施全市畜產資源、草地資源的保護工作;負責草地建設、開發利用和草原防火工作,實施草原監理。
八、負責種畜禽、獸藥、獸醫醫療器械、牧草種子、獸用生物製品的登記和進出口的審核工作。
九、監督管理飼料行業產品質量標準,根據授權審核發放飼料生產許可證。
十、指導全市養殖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科技交流和外事接待工作。
十一、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政務、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指導畜牧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行政科室
1.辦公室 電話:
職能: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和協調機關政務工作。2、負責局長辦公會議和全局職工大會的召集和記錄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和協調工作。3、擬定局工作制度、計畫,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4、負責文電管理、電子政務、辦公自動化,檔案歸檔立卷。5、負責政務信息、機要通訊、秘書事務和保密工作。6、負責人勞、財務、職改、考核、信訪、督辦工作。7、負責後勤管理、機關綜合治理、安全保衛、防火、勞動及社會事務。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畜牧科 電話:
職能:1、認真貫策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及畜牧業方針、政策。2、研究制定畜牧業發展規劃,並組織落實、實施。 3、監督檢查畜牧業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起草畜牧業有關政策檔案和綜合性報告。開展調查研究,總結先進經驗並做好推廣工作。4、負責畜牧業綜合統計工作,掌握畜牧業發展動態,提供畜牧業發展信息。5、貫徹實施《種畜禽管理條例》,抓好種畜禽場的規劃、審查、驗收,核發《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管理工作,進行良種鑑定,加強品種資源保護。6、貫徹實施《黑龍江省鄉鎮畜牧獸醫綜合服務站管理條例》,指導畜牧獸醫綜合服務站健康發展,抓好畜牧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7、組織協調全市養殖業產加銷一條龍。抓好龍頭企業建設,推進規模化養殖基地發展,做好養殖業產前、產中、產後服務。8、負責貫徹落實《黑龍江省奶業管理條例》,抓好全市奶業管理工作。9、抓好各類養殖業協會建設及管理工作。10、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3.醫政藥政科 電話:
職能:1、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獸藥管理條例》和國家、省市有關醫政藥政的法律法規。2、負責全市獸醫醫政、藥政監管工作。3、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獸醫醫政、藥政工作規劃,監督實施獸醫、獸藥標準。4、依法對全市獸醫診療單位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動物診療行政許可,審核、發放《動物診療許可證》。5、負責執業獸醫的行業管理,組織實施執業獸醫資格考試註冊。6、依據《獸藥管理條例》,依法對獸藥生產企業、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負責獸藥經營企業行政許可的審核和辦理《獸藥經營許可證》。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4.疾病防控科 電話:
職能:1、認真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組織指導重大動物疫病的防控工作。2、制定和及時修改全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規劃、措施、應急預案。3、監督指導全市動物防檢疫工作,並研究制定動物防檢疫規劃。4、組織指導動物疫病的預防、撲滅、控制、通報和發布動物疫情。5、協助有關部門監管出入境動物及動物產品。6、研究指導動物防檢疫隊伍體系建設。7、負責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8、承辦動物福利、畜產品安全、獸醫實驗室監管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5.科技教育科 電話:
職能:1、制定全市畜牧獸醫科技培訓計畫;2、組織全市畜牧獸醫科研項目的技術攻關;3、負責全市畜牧獸醫科技成果的審批申報;4、指導全市畜牧獸醫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科技交流工作;5、組織全市畜牧獸醫科研成果鑑定和技術推廣工作;6、組織全市從事養殖業人員的科技培訓工作;7、組織全市畜牧獸醫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8、負責市生態畜牧專家團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等協調工作。9、完成上級和領導臨時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6.草原飼料管理科 電話:
職能:1、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黑龍江省草原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2、編制草原建設及草原資源開發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3、負責全市草原監理工作,做好草原防火工作。4、負責全市草原建設、草原改良,抓好退耕還草工作。5、承辦草原承包使用證的發放,監督檢查草原承包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6、負責對草原監理人員和草原經營者的技術培訓。7、負責推廣青貯飼料的種植、利用和青貯窖建設以及相關政策的落實。8負責牧草種子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的管理工作,負責優質牧草的推廣。 9、擬定全市飼料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協調飼料行業技術改造和基礎建社資金的籌措。10、組織飼料資源的開發利用,引進優質高產飼料作物,推廣先進技術。11、負責飼料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和年檢,負責全市飼料加工企業和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12、完成領導交辦的一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