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申辦臨時身份證是由各縣(市)、區公安局戶政科受理。
事項名稱,辦理機構,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程式,辦結時限,收費標準,收費依據,辦理依據,
事項名稱
個人申辦臨時身份證
辦理機構
各縣(市)、區公安局戶政科
辦理條件
急需申辦臨時身份證的,應向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並交驗證明證件後,由派出所開具證明,到各縣(市)、區公安局戶政科辦理。
所需材料
公民辦理臨時身份證應向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並交驗以下證明證件:
(1) 本人居民戶口簿;
(2) 所在派出所出具證明;
(3)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紙彩色大頭照片兩張(經常戴眼鏡的公民應交戴眼鏡的照片)。
辦理程式
公民申領臨時身份證由派出所出具證明,到分局戶政處當即辦理。
辦結時限
當日完結。
收費標準
辦理臨時身份證收費標準10元。
收費依據
經市政府、市物價局、市財政局批准的戶籍業務行政性收費標準。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和《條例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