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司法局

機構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勞動教養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全市勞動教養的執行工作。

(三)指導、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工作和幫教安置工作;監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四)負責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依法治市工作和對外法制宣傳工作。

(五)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組織實施國家司法考試相關考務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春市司法局
  • 外文名:Yichun Municipal Bureau of Justice
  • 內設機構:9個
  • 隸屬:伊春市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領導簡介,地理位置,

機構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勞動教養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全市勞動教養的執行工作。
(三)指導、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工作和幫教安置工作;監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四)負責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依法治市工作和對外法制宣傳工作。
(五)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組織實施國家司法考試相關考務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七)制定全市司法鑑定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下級司法行政機關的行政複議、出庭應訴和國家賠償工作。
(九)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槍枝、彈藥、服裝和警車等物資裝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工作,審核監督勞教所預、決算和重大立項。
(十)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幹部考核任免工作;協助管理市局和直屬單位人事和編制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縣(市)、區(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擬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各縣(市)、區(局)司法局目標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起草和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處理、信息、安全保衛、電子政務、網站、檔案、保密、信訪、史志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審計、資產管理、後勤服務、物資裝備和政府採購的管理工作;負責中央政法補助專款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槍枝、彈藥、服裝和車輛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行政管理工作、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監督工作;承辦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工作。
(二)勞教管理科
指導監督勞教所貫徹落實勞教工作方針、政策;負責勞教所有關改革發展與建設方面政策研究;指導、監督市勞教所的管理、教育改造、生活衛生和安全工作;審核、監督勞教人員所外執行、所外就醫、加減期和提前解除勞動教養事宜;負責勞教工作情況綜合;協調指導勞教所企業生產經營項目的引進工作。
(三)社區矯正工作科
制定全市社區矯正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會同公安機關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監督、考察;組織開展矯正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刑釋解教人員回歸社會後的銜接和社會幫教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工作;指導檢查過渡性安置兩放人員經濟實體工作;負責市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法制宣傳科
負責全市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在全市公民中開展普及法律常識教育工作,負責對外法制宣傳工作。
(五)公證律師管理科
指導、監督有關公證、律師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公證員和律師登記註冊的審核申報和公證員、律師資格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工作;指導監督公證員、律師執業活動;負責全市公證律師行業的投訴、獎懲工作;指導監督公證員協會和律師協會、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律師機構專項考核檢查、律師隊伍黨建工作;指導公證員年度考核工作,並負責公證機構年度考核工作。
(六)基層工作科
制定落實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基層工作年度工作計畫;指導全市各縣(市)、區(局)司法局、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和人民調解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
(七)司法鑑定管理科
負責制定並實施全市司法鑑定發展規劃;負責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執業活動的指導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指導、組織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機構、鑑定人的資質管理、質量管理和司法鑑定人專業培訓工作;指導、監督司法鑑定人協會工作。
(八)法制科
指導檢查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執法監督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法律服務工作的執法(監督)檢查和誠信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認定和合法性審核;負責組織開展法制政策理論研究;負責受理局機關並指導下級司法行政機關的行政複議、應訴及國家賠償工作;負責全市仲裁委員會的設立、變更、註銷登記的初審和仲裁執業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政治處(警務處)
政治處與警務處合署辦公(掛警務處牌子)。
負責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幹部考核任免及相關工作;協助管理市局和直屬單位人事和編制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銜呈報與管理、幹部統計工作;協助縣(市)、區(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組織實施和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督察工作;督察重要警務部署組織實施情況,督察勞教所突發事件處置情況、規範執法情況、民警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督察民警使用武器、警械、警車、警用標誌及遵守警容風紀情況;負責警務督察人員教育培訓考核;負責局直屬單位黨建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對外宣傳工作和幹警隊伍思想政治宣教工作及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立功創模、統戰、文明單位建設等項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領導簡介

局長:袁純輝
局黨委副書記楊春祚:協助書記抓黨委日常工作、黨建工作、紀檢工作。負責工會、團委和婦委會工作。分管紀委、政治處、機關總支、監察室。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馬宗高:負責局常務、公證、律師、法律援助和司法考試工作。主持市公證處全面工作。分管公證律師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師協會和市公證協會。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尉遲瑞明:負責法制宣傳、依法治市辦全面工作。負責勞教、基層、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分管法制宣傳科、綜合指導科、基層工作科、勞教管理科。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崔林巍:負責法制、司法鑑定管理、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分管法制科、司法鑑定管理科、社區矯正工作科、司法鑑定協會。
局黨委委員、政治處(警務處)主任陳貴彬:協助副書記抓機關建設,局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和全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分管政治處(警務處)。
局黨委委員、市勞教所所長王通達:主持市勞教所全面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通河路130號
伊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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