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友好區醫療保障局是伊春市友好區區級機構改革後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春市友好區醫療保障局
- 成立時間:2019年1月31日
-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伊春市友好區東升路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市醫療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貫徹落實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方面的政策、計畫和標準,負責全區醫療、生育及其他各項補充醫療保險的管理工作。
(二)制定全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統籌管理和監督使用全區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全區醫療保障籌資、參保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舟府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全區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制定全區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貫徹執行全市醫保目錄準入談判實施辦法。
(五)貫徹落實中、省、市藥品、醫探灑尋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少組埋舉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才陵囑布制度,貫徹和監督實舟危提施國家、省、市關於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等配送和結算管理政策。
(六)制定全區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腿戰淋灑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工作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大數據管理和套用體系,貫徹落實中、省、市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區醫療保障局完善我區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台白多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下屬單位是伊春市友好區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