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是伊春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伊春市政府辦公樓主樓418室
  • 現任主任:秦玉文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
(二)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的公文處理工作,配合市委辦公室對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名義联合發布的公文進行審核,草擬、審核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指導全市政府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配合市委辦公室對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名義联合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
(四)負責重要文字材料綜合;圍繞市政府重點工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工作安排,開展專題調查研究。
(五)負責研究市政府工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及有關單位請示市政府的事項並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要求,對需要研究落實事項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負責對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明確由市政府落實的工作、市政府重點工作、市政府領導同志要求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綜合反饋等工作。
(七)承擔省政府督查室交辦的涉及省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協調督促、綜合反饋等工作。負責市政府工作部門承辦的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協調督促、綜合反饋等工作。承擔市政府駐外機構的聯絡、指導等工作。
(八)負責為市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信息。組織、推進、指導、監督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市政府政務信息編髮、《伊春市人民政府公報》編輯等工作。
(九)負責市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按照有關領導同志要求轉辦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批示和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要求等工作。
(十)負責審核市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立、調整和清理規範工作。
(十一)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重要公務接待活動的組織安排。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常務秘書室。負責市政府黨組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長工作情況通報會議、秘書長辦公會議的籌備和會務等方面工作,負責會議紀要編髮。承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單獨召開的會議和考察調研、走訪慰問等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承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檔案轉辦和領導交辦的信件處理、信訪等工作。
(二)秘書一科。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以市政府名義舉辦的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協調。負責以市政府名義召開會議的統籌管理。承擔市政府領導同志出席會議、活動的對外溝通聯絡和協調安排工作。負責市政府有關工作情況綜合。    
(三)秘書二科。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公務接待的協調聯絡、組織安排等工作。  
(四)文電科。承擔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檔案體例格式把關、文字審核、文書檔案管理、機要通信和印鑑管理等工作。承擔全市政府機關公文業務指導工作。承擔市政府辦公室保密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對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名義联合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承擔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專題會議紀要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市政府辦公室涉法方面的工作。   
(六)綜合一科。負責大型文字材料綜合;圍繞市政府重點工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工作安排,開展專題調查研究;負責市長講話、報告等文字材料起草審核工作。   
(七)綜合二科。負責副市長的工作情況綜合、調查研究、會務協調,市政府有關領導批示督辦、講話、報告、匯報等文字起草審核,有關市政府專題會議的會務組織、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編髮工作。  
(八)市政府督查室。承擔對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明確由市政府落實的工作、市政府重點工作、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要求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綜合反饋等工作。承擔審核市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立、調整和清理規範工作。承擔省政府督查室交辦的涉及省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協調督促、綜合反饋等工作。    
(九)聯絡和駐外管理科。承擔市政府與市人大、市政協的聯繫工作。承擔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協調督促、綜合反饋等工作;承擔市政府向市人大報告材料、向市政協通報協商材料的協調、審核督促工作。承擔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聯絡、指導工作。  
(十)市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信息科與其合署辦公)。承擔為市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信息、向省政府辦公廳報送政務信息等工作。承擔市政府政務信息內部刊物編髮工作。負責組織、推進、指導、監督全市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承擔《伊春市人民政府公報》編輯等工作。 
(十一)市政府總值班室。承擔市政府總值班、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的信息報送等工作。按照有關領導同志要求轉辦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批示和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要求等工作。
(十二)市長專線辦公室。承擔市長專線電話的受理交辦、協調督辦、綜合反饋等工作。承擔市長專線網路成員單位的指導工作。 
(十三)機關行政管理科。承擔集中辦公區範圍內的庭院綠化、愛國衛生、環境綜合治理等後勤服務管理工作。擬訂市直機關事務後勤服務標準和相關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負責指導下級政府機關事務工作。負責擬訂副市級以上領導同志服務保障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副市級以上領導同志辦公場所服務保障,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工作。按規定指導並組織市直機關後勤員工培訓工作。承擔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房產管理科。承擔全市黨政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辦公用房使用標準的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授權管理的房產核實、使用權變更等;負責對辦公用房規劃、建設、購置、項目申請提出初步意見,履行報批手續;負責調配辦公用房;管理全市辦公用房管理平台。承擔辦公用房安全管理的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擬訂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規定,依據相關規定檢查指導物業管理工作。     
(十五)車輛管理科。承擔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平台建設、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擬訂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和相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市直機關公務用車服務中心的車輛管理和運行工作;負責未參加公務用車改革的市級領導的車輛管理和保障工作;負責市委、市政府通勤用車的協調保障工作;負責車隊庫房衛生和安全防火工作。  
(十六)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科。承擔全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的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工作,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研究擬訂和貫徹落實全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管理的相關制度。監督管理市直單位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擬訂市直公共節能規劃及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七)安全保衛科。負責市委、市政府機關辦公區域安全保衛、消防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機關各部門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十八)財務審計科。負責本部門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十九)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及駐外辦事機構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出國人員政審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十)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王洪冰: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楊朝偉: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秦玉文: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主任
劉海: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書記
姚雙山: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
吳修義: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正處級幹部
丁洪云: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調研員
李文華: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劉曉東: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調研員
孫玉良: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調研員
李慶旭: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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