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倫理學

伊斯蘭倫理學

《伊斯蘭倫理學》是2005年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努爾曼·馬賢、伊布拉欣·馬效智。本書依據伊斯蘭基本經典精神,予以積極的探索,提出了一系列明確具體的看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伊斯蘭倫理學
  • 類別:倫理
  • 定價:36.00
  • 出版時間:2005
  • 字數:370千字
  • 頁數:485
作品簡介,作者簡介,目錄,序言,自序,引論,基本觀點,

作品簡介

中國首部伊斯蘭倫理學專著。由中國穆斯林著名學者努爾曼·馬賢和中年學者伊布拉欣·馬效智合著。2005年由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
無論是論證伊斯蘭倫理基本原則,還是闡述伊斯蘭倫理規範;無論是介紹伊斯蘭倫理思想歷史,還是解析當今社會諸多倫理現象,這部著作均堅持以伊斯蘭正統教義、教法為指導,每個重要論點幾乎都有《古蘭經》明文或先知及其門弟子言行的依據,至少也以公認的伊斯蘭著名學者的言論佐證,自始至終貫穿著伊斯蘭正統思想不偏不激的中正精神。
作為中國學者撰寫的第一部伊斯蘭倫理學專著,有其自己的特點,如闡述問題時堅持引經據典、力求做到言必有據;同時,重視表現伊斯蘭倫理學這門獨立學科的理論系統性和全面性。諸如伊斯蘭倫理學概念和伊斯蘭倫理淵源的表述,伊斯蘭倫理思想歷程的總結,伊斯蘭倫理基本原則的提出,伊斯蘭倫理範疇和倫理規範的概括,儘管汲取了中外伊斯蘭學者的大量研究成果,其論述的完整性和準確度是迄今為止的同類著述中所未曾見到的。特別是對於當代倫理學前沿課題,例如生態倫理、科技倫理等。
出版者:宗教文化出版社
責任編輯:張偉達
出版時間:2005.10
I S B N:7-80123-699-8
開 本:880*1230 32開本
字 數:370千字
頁 數:485
價 格:36.00元

作者簡介

努爾曼·馬賢,寧夏固原人,研究員。生於1926年,回族。1945年畢業於甘肅平涼隴東師範學校。曾師從虎嵩山等伊斯蘭教經學家。1952年入北京回民學院。先後在中國伊斯蘭教經學院、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外文局、《北京周報》從事教學、研究、翻譯等工作。1980年起,歷任中國伊協副主任、副會長、副會長兼秘書長,全國政協第七第八第九屆委員會委員。現為中國伊協顧問、中國伊斯蘭教教務指導委員會委員。曾主編《中國大百科全書·宗教卷》、《辭海》的伊斯蘭教學科。著譯有《伊斯蘭教》(友誼出版公司,1993年6月)、《聖訓珠璣》(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年1月)、《歷史上的阿拉伯人》(合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79年8月)、《伊斯蘭教基礎知識》(合編,東方出版中心,1997年7月)、《伊斯蘭教禁忌》(合著,民族出版社,2001年1月)、《伊斯蘭常識答問》(上海辭書出版社,2003年9月)、《碧海探珠:努爾曼·馬賢存稿》(寧夏人民出版社,2011年)等。
伊斯蘭倫理學
伊布拉欣·馬效智,回族,1956年1月生於甘肅臨夏。從戎26年,大校軍銜。退休前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政治處處長。長期從事心理學、領導科學和民族、宗教理論研究,曾在報刊發表論文300多篇。1995年以來發表伊斯蘭教和回族學研究論文多篇,參與《伊斯蘭教常識答問》(上海辭書出版社)撰稿,編輯《聖訓珠璣》(宗教文化出版社)和《碧海探珠:努爾曼·馬賢存稿》(寧夏人民出版社),著有《伊斯蘭反恐》(藍月出版社)、《道路:熟悉而又陌生的伊斯蘭》(內部印刷)、《綠色花蕾——伊斯蘭美德書》(天馬出版有限公司)、《老腳印》(寧夏人民出版社)、《穆斯林禁毒讀本》(宗教文化出版社)等書。
伊斯蘭倫理學

目錄

序言
自序
引論 宗教資源與倫理道德
第一章 伊斯蘭倫理學概念
第二章 伊斯蘭教與倫理道德的關係
第三章 伊斯蘭倫理與教法
第四章 伊斯蘭倫理淵源
第五章 伊斯蘭倫理思想歷程(上)
第六章 伊斯蘭倫理思想歷程(下)
第七章 別具一格的蘇菲派倫理
第八章 伊斯蘭倫理原則
第九章 伊斯蘭倫理範疇
第十章 伊斯蘭倫理規範
第十一章 伊斯蘭婚姻倫理.
第十二章 伊斯蘭人際關係倫理?
第十三章 伊斯蘭經濟倫理
第十四章 伊斯蘭職業道德
第十五章 伊斯蘭日常道德規範..
第十六章 伊斯蘭生態倫理..
第十七章 伊斯蘭倫理與現代科技
第十八章 伊斯蘭倫理的幸福觀.
第十九章 伊斯蘭道德教育與道德修養
附錄一 人名和著作索引
附錄二 主要參考文獻
附錄三 阿拉伯文目錄
後記

序言

上個世紀中期以來,各個國家各個民族的人們,都為世界性的道德危機而憂慮,都在從不同的方面探索如何使二十一世紀的人類社會更加美好、健康和充滿希望。宗教道德作為社會道德的組成部分,每時每刻都在社會生活中起著一定的作用。肯定和發揮宗教倫理道德的作用,是從根本上解決道德危機諸多辦法中不可或缺的一項舉措。目前眾多社會人士對宗教倫理給予了充分肯定,建議利用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積極因素為社會主義社會服務。伊斯蘭倫理道德對穆斯林大眾來說,具有神聖性,它能從行為、言語、意念等方面具體規範穆斯林的言行,同時培養穆斯林仁慈善良、誠實中厚的道德品質。我國有2000多萬各族穆斯林,宣傳和實踐伊斯蘭倫理思想,對於維護穆斯林聚居地區的社會穩定,推動穆斯林地區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實現以德治國的戰略目標是十分有益的。同時,客觀地介紹伊斯蘭倫理道德思想,對於促進其他宗教信徒和非宗教信徒正確了解伊斯蘭教,進而增進穆斯林同非穆斯林兄弟姐妹的之間的尊重和和諧,其積極意義也是不言而喻的。
伊斯蘭教的倫理原則和道德規範,主要反映在《古蘭經》和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行輯錄之中。古往今來的伊斯蘭學者雖然作了大量有關研究,也出版了不少伊斯蘭倫理道德思想方面的著述,但以現代科學的研究方法,全面系統地闡述伊斯蘭倫理學的著作較少,在國內更為鮮見。讀者面前的這本《伊斯蘭倫理學》,可以說填補了我國伊斯蘭倫理學研究領域的一項空白。·
本書作者努爾曼·馬賢研究員,曾長期從事伊斯蘭教學習和研究工作,並曾多年擔任中國伊斯蘭教經學院和中國伊斯蘭教協會的領導職務,是一位信仰虔誠的穆斯林學者,他的著述向來以“循規蹈矩”為特點,其為人品德和學術造詣在國內外宗教界享有較高聲譽。本書的另一位作者伊卜拉欣·馬效智先生是位酷愛伊斯蘭文化的虔誠穆斯林,他利用業餘時間博覽伊斯蘭教的經籍和有關資料,默默地探索其中的真義,而且達到了一定的水平,可以說是非專業研究隊伍中的佼佼者。他們兩人合作完成的這部以弘揚仁愛、公正、寬容、和平等伊斯蘭基本倫理思想為宗旨的著述,洋洋30餘萬字,十分難得。我認為,這部著作無論是論證伊斯蘭倫理基本原則,還是闡述伊斯蘭倫理規範;無論是介紹伊斯蘭倫理思想歷史,還是解析當今社會諸多倫理現象,均堅持以伊斯蘭正統教義、教法為指導,每個重要論點幾乎都有《古蘭經》明文或先知及其門弟子言行的依據,至少也以公認的伊斯蘭著名學者的言論佐證,自始至終貫穿著伊斯蘭正統思想不偏不激的中正精神。也正因為如此,我相信此書不僅能被我國廣大穆斯林所接受,也能為國外穆斯林學者所認可。
當然,作為中國學者撰寫的第一部伊斯蘭倫理學專著,有其自己的特點,如闡述問題時堅持引經據典、力求做到言必有據;同時,重視表現伊斯蘭倫理學這門獨立學科的理論系統性和全面性。諸如伊斯蘭倫理學概念和伊斯蘭倫理淵源的表述,伊斯蘭倫理思想歷程的總結,伊斯蘭倫理基本原則的提出,伊斯蘭倫理範疇和倫理規範的概括,儘管汲取了中外伊斯蘭學者的大量研究成果,其論述的完整性和準確度是迄今為止的同類著述中所未曾見到的。特別是對於當代倫理學前沿課題,例如生態倫理、科技倫理等,本書依據伊斯蘭基本經典精神,予以積極的探索,提出了一系列明確具體的看法。這一切,不僅反映了作者淵博的伊斯蘭教知識和豐富的倫理學知識功底,也顯示了作者發揚光大伊斯蘭倫理學的赤誠之心。
努爾曼·馬賢先生在本書序言中,真誠地祈求安拉“讓我們的地球少一些敵視、爭鬥和動亂,多一些友善、和平和安寧”。我想,但凡舉意向善的穆斯林,在閱讀本書後,很可能心頭將湧起與作者同樣的意念。而眾多的非穆斯林讀者,也會在全面了解伊斯蘭倫理之後有所思考有所感動。畢竟,嚮往友善和安寧,是人類共有的美好天性。
余振貴 2004年12月8日
(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自序

奉大仁大慈的安拉之名
讚頌安拉,眾世界的主,除了他,再沒有神;穆罕默德是安拉忠實的僕人和使者。人間所有美德淵源於安拉,穆罕默德是實踐正教道德的最佳楷模。
一切成功仰賴安拉!由於安拉的襄助和成全,我多年的一個願望成為現實。今天,《正教之魂——伊斯蘭倫理學》終於與讀者見面了,感贊安拉的偉大和全能!
國家重視道德建設的大好形勢,進一步堅定了我研究和弘揚伊斯蘭道德的決心和信心。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中央大力倡導以思想道德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設,並鄭重地提出了“以德治國”的戰略思想。1993年,江澤民主席曾提出:“利用宗教教義、宗教教規和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積極因素為社會主義服務。”[1]2001年,中共中央在頒布《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時指出,我國道德建設必須“繼承中華民族幾千年形成的傳統美德,發揚黨領導人民在長期革命鬥爭與建設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道德,借鑑世界各國道德建設的成功經驗和先進文明成果”。顯然,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包含中國十個整體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的美德;“世界各國道德”,包含世界上信仰伊斯蘭教各民族的倫理思想和道德實踐。毫無疑問,發揚和實踐伊斯蘭倫理思想,不僅是中國穆斯林求得兩世吉慶的必由之路,而且也完全符合當今中國的國情和國策。
我們不能僅僅局限於強調穆斯林自身學習和實踐伊斯蘭道德,我們有必要更有責任向全世界一切善良的人們宣告:伊斯蘭是最講道德的人間正教,穆斯林是具有良好美德的正信者。這種認識以及我國當前良好的政治氛圍,促使我產生了將自己的所學、所思、所寫歸納整理,形成一冊《伊斯蘭教倫理學淺論》的願望,並曾勾畫了一個基本框架。然而一經起筆,深感內容尚需補充,論述尚需延伸,論據尚需核對,有些問題尚需深化和系統,這一切需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和艱苦的努力。而自己年逾古稀,健康欠佳,精力有限,將願望變成現實,將思想逐一落實到文字上,的確有點力不從心。正在望而興嘆之際,由於安拉的定然,忘年之交的好友伊卜拉欣·馬效智先生得悉此情,欣然參與。近年我在翻譯、撰寫和出版《聖訓珠璣》和《伊斯蘭教常識答問》經書過程中都曾得益於他的幫助,所以我們有很好的合作基礎。經過商討,決定拓寬思路,重立框架,查找資料,擴充內容,由他執筆起草,我進行修訂。經過一年多時間的共同努力,終於完成了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伊斯蘭倫理學著作。
當本書呈現到讀者面前,我的心情難以名狀。《古蘭經》指出:“假若以海水為墨汁,用來記載我的主的言辭,那末,海水必定用盡,而我的主的言辭尚未窮盡,即使我們以同量的海水補充之。”(18:109)本書內容無非是對尊大的《古蘭經》和純潔的聖訓的學習心得,對於博大精深的伊斯蘭倫理學,作為被造物的人是無法全面理解和準確闡述的。本書引證的《古蘭經》譯文采自馬堅先生的譯本,對譯文中個別明顯的失誤,經核對原文並查閱幾種權威的《古蘭經》注釋加以訂正或調整;本書引證的聖訓大都選譯自各家著名的聖訓經,每段聖訓都標明其輯錄出處;轉引自他人著作中的聖訓,我們相信該作者是有根據的,故未一一查對其原文出處,在這方面如有什麼錯失,望讀者賜正。同時,本書撰寫過程中參閱了許多學者的著述,也引用了一些學者的觀點和言論,我們儘可能用腳註標明出處。由於對經訓精神的理解淺薄,由於對伊斯蘭倫理學的研究尚屬嘗試,本書的內容肯定存在一些不足乃至謬誤,誠望廣大讀者批評指正,以便再版時予以更正。祈求安拉寬恕我們的無知和筆誤,祈求安拉護佑我們免遭自己罪錯的傷害。
對於全能的至睿的造物主,我充滿著希冀。今天,我們的國家已經逐步走上法德兼治的軌道,憲法中信仰自由的條文得到前所未有的貫徹落實,越來越多的中國穆斯林正在通過弘揚伊斯蘭倫理道德為祖國的文明建設而奮鬥。本書的出版如果能為這一宏偉事業盡微薄之力,我們將感到無比的欣慰,誠心感謝安拉的特恩。
祈求仁慈的安拉,讓更多的人們了解和信服伊斯蘭倫理,讓更多的穆斯林實踐伊斯蘭道德,讓我們的地球少一些敵視、爭鬥和動亂,多一些友善、和平和安寧,阿敏!
努爾曼·馬賢
2005 年1月21(伊歷1425年日古爾邦節)

引論

宗教資源與倫理道德
人不可以沒有信仰,根治道德危機更需要信仰。只要不抱成見,我們應該承認:傳統的宗教信仰是值得選擇的信仰。
許多神學家和倫理學者認為,接續宗教與道德兩種文化現象共創共同的文化資源,保持共融的親緣關係的人類早期文明史,以宗教道德彌補世俗道德在規範社會關係中的一些缺憾,是將人類從道德危機之中拯救出來的一條值得重視的歷史大道。宗教作為現代世俗道德廣闊而深厚的資源,不僅是迫切和重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既然今日世界不能不弘揚宗教倫理,那么作為世界性三大宗教之一的伊斯蘭教的倫理道德學說,理應受到世界上一切愛好和平和正義的人們的關注。
伊斯蘭教雖然較之佛教、基督教年輕,但發展卻最為迅猛。先知穆罕默德開始傳播伊斯蘭教以來的1300多年間,儘管伊斯蘭的反對者們一直在想方設法詆毀伊斯蘭教,甚至動輒運用強權、暴力予以摧殘,可是伊斯蘭教非但沒有消亡,反而此伏彼起,日益發展壯大。1900年,世界上穆斯林人口只有2億,到2003年,增長為13億,超過世界總人口的20%,分布在全世界幾乎各個國家和地區。穆斯林人口發展如此迅猛,伊斯蘭教曆經磨難而方興未艾,其倫理優勢是其中一個主要原因。美國學者愛德華·J·賈吉在比較各種宗教倫理時說:“(人們)能安心地聽從命運的安排,這本身就是一筆不朽的財富。伊斯蘭倫理的其它要素反映了古老的阿拉伯本質並將其延伸為一些可貴的特點:慷慨、大度、寬容、好客、高尚和忍耐。”“在伊斯蘭教的長處中,能夠引起倫理學研究者興趣的是:心靈的歡快、思想的高貴、自由、親切、樸實、友好和善於交際。”[30]伊斯蘭倫理思想在阿拉伯民族的文化和精神氣質的塑造以及在建立阿拉伯帝國中起到了不可估計的積極作用,即是今天,它仍然深刻地影響著伊斯蘭國家的社會、政治、經濟、社會風俗和生活方式,在伊斯蘭國家的精神建設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倘若沒有伊斯蘭倫理道德,無法想像,占全球人口五分之一的穆斯林民眾將如何生活。只要尊重伊斯蘭教發展的歷史,正視當今世界面臨的種種問題,我們就不能不承認:伊斯蘭教旺盛生命力和迷人的魅力主要來自其賞心悅目的倫理精神。
作為宗教倫理,伊斯蘭倫理以信仰安拉、相信末日及其審判為依託,使強烈的宗教意識、宗教情感和堅定的信仰成為穆斯林追求善行和美德的內在動力,信主獨一、行善戒惡成為整個道德規範的中心。哲學、理性和知識與宗教相協調,是伊斯蘭倫理學的獨特之處,也因此成為思考人與人生、社會、生物及宇宙的和諧,回答人們生活中種種有關生死、信仰、善惡、報應問題的學科。伊斯蘭倫理淵源於世界的唯一創造者、全能全知的安拉,深深紮根於人類真實生活的土壤,加上人們的實踐體驗與理性思考的栽培,必將在宗教倫理花苑開放出燦爛的思想之花,在擺脫道德危機的奮鬥過程中結下豐碩的智慧之果。

基本觀點

何為伊斯蘭倫理學:
綜合古今學者的思想,我們對伊斯蘭倫理學可以作這樣的定義:伊斯蘭倫理學是以伊斯蘭教思想為依據,研究人類道德原則及其規範的學說。
伊斯蘭與倫理的關係:
從《古蘭經》、聖訓和歷史上伊斯蘭教著名學者的闡述看,“伊斯蘭就是道德”這一論斷至少包含五層含義:
一、伊斯蘭倫理思想是伊斯蘭教的本質和基礎
信仰伊斯蘭,就要自覺實踐安拉所命令的各項善行,抵制安拉所禁止的各種惡行;就要積極仿效先知力行的高尚道德,遠離先知戒絕的所有醜惡。信仰和行為結合,宗教和道德結合,是伊斯蘭思想的本質特徵。在伊斯蘭看來,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將取得安拉的喜悅同追求美德割裂開來。先知穆罕默德形象地說:“道德之於宗教,猶如精神之於身體。”[1]因此,伊斯蘭的社會制度、意識形態、生活方式,乃至整個體系,都是建立在伊斯蘭的倫理思想之上的。
二、伊斯蘭倫理思想囊括了人類基本道德規範
安拉在《古蘭經》中啟示說:“我的慈憫是包羅萬物的。”(7:156)《古蘭經》中雖然沒有“伊斯蘭倫理”或“伊斯蘭道德”的詞語,但自始至終都在宣揚人間最美好的道德。伊斯蘭是世間一切美德之母。穆斯林心目中的倫理道德,就是伊斯蘭,就是堅持伊斯蘭信仰所必需的言行規範。
三、安拉啟示伊斯蘭就是為了弘揚高尚的道德
伊斯蘭教的興起,與其說是一次宗教變革,毋寧說是一場伊斯蘭倫理革命。先知傳教前的阿拉伯世界,被《古蘭經》稱作道德墮落的“蒙昧時代”。伊斯蘭首先在落後與愚昧充斥的阿拉伯半島,召喚人們信奉唯一、至尊、無形、全能、公正的安拉,為打破當時阿拉伯部落分散的局面,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平等,確立統一的道德標準,奠定了堅實基礎。伊斯蘭倫理革命的廣闊性、深厚性和長久性,是迄今為止的任何倫理思想所難以比擬的。伊斯蘭教的全球興盛和經久不衰的影響,在很大程度上來自於其內在蘊含的高尚道德的空前魅力。
四、虔誠的穆斯林就是具備優良道德品行者
安拉在《古蘭經》中稱讚穆斯林:“你們是為世人而被產生的最優秀的民族,你們勸善戒惡,確信安拉。”(3:110)顯然,之所以“優秀”,就是因為具有“勸善戒惡,確信安拉”的最佳德行。安拉還明確承諾,將“賞賜有美德者以大量的恩惠”(11:3)一個人信仰伊斯蘭的過程是他通過道德修養逐步完善自身的過程;遵行伊斯蘭是他的道德品行不斷得到升華的歷程。
五、道德是伊斯蘭社會制度的基礎
根據聖訓,除非實現崇高的品德和宏偉的目標,否則世界上就沒有民族、國家、家庭的存在理由;如果一個佩帶伊斯蘭和《古蘭經》徽章的法官,人們觀察他,發現他執法不公,不憐憫人或不信守諾言,那他正是假借伊斯蘭與《古蘭經》的名義,實際上他已背離了伊斯蘭的道德原則,他便成了天地間一切天使、人類所詛咒的對象。一個社會如果沒有道德,失去了正信、正道、正氣和正義,就與伊斯蘭的性質背道而馳。
伊斯蘭倫理淵源:
伊斯蘭倫理的基本原則和規範,與伊斯蘭教法類似,有三個層次四個方面的淵源:
一是安拉的啟示。
安拉創造人類,根本目的只有兩個:讓人類崇拜安拉(51:56);代替安拉治理世界(2:30,35:39等)。並且,安拉設計了包含符合其創造目的的倫理秩序,以確保人類在這些規則的引導下逐步接近安拉的既定目標。
安拉制定的道德法則涉及人與安拉、人與人、人與其它被造物三大關係的方方面面。這些法則,部分可以被人類所認識。從古到今,雖然世界上一些民族和人群似乎並未信奉造物主安拉,但都有可能憑藉安拉賦予自己的理智,或多或少地認識遵循道德律和背離道德律的截然不同的後果,進而做出合乎有益於自身的道德選擇,自覺不自覺地接受造物主制定的道德法則的制約。
但是,相當一部分道德法則,卻難以被人認識或全面正確地認識。這是因為:一方面,人對自身和世界的認識極為有限,人識別善惡的程式往往具有局限性。人的理智既然具有這種“先天不足”,那么難免對一些事物的善惡是非做出偏離道德法則的判斷。另一方面,來源於安拉的道德法則,大量的並不一定在今世顯現其作用,而只在後世全部應驗。也就是說,信守道德的獎賞,背離道德的懲罰,主要的大量的在來世實施。因此,許多人或者不願認真探究,或者並不信以為真,並不明確這些道德法則的意義和價值。至仁至慈的安拉明察人類的局限,體諒人類的困難,通過傳教明理的歷代先知,將包含道德法則的啟示(al-Wahy,الوحي)不斷地曉諭於人類,作為人類的道德指南。在《宰逋爾》、《討拉特》、《引支勒》這些天啟經典陸續遭到人為篡改和增刪之後,安拉通過集歷代使者之大成的先知穆罕默德,又給人類啟示了“真實的”(2:91)和“意義明白”(17:106)的道德寶典——《古蘭經》。
無論是能夠被人的理智所認知的神聖道德法則,還是以《古蘭經》表現的神聖道德啟示,都源於無始無終的安拉,為伊斯蘭倫理道德最根本最核心之淵源。
二是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行。
從為聖到逝世,先知穆罕默德始終在依照安拉的啟示向世人警告和報喜,宣揚伊斯蘭道德,同時又在模範地實踐伊斯蘭道德。宗教、知識、和藹、忍耐、知感、好義、公正、安分、謙恭、忍讓、貞節、慷慨、勇敢、知恥、通情達理、寡言、穩健、沉著、冷靜、仁愛、慈祥、文雅、和善、可親等等高尚品德,在先知身上都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正是由於先知是一個具有超世絕倫美德的偉人,具有爐火純青的思想境界和出類拔萃的高尚品德,才能在很短的時間內,把沉溺在醉迷大海里的阿拉伯民族拯救出來,使之面貌煥然一新,由一個愚昧、魯莽、落後的民族,變為一個有文化的、高尚道德的先進民族。
作為領受古蘭啟示和深受安拉器重的使者,先知穆罕默德最理解伊斯蘭倫理道德的價值,最熟知伊斯蘭倫理道德的精神,並且實踐伊斯蘭道德規範最自覺最徹底最持之以恆。先知一生言行體現的道德品行,毫無疑問,是標準、具體、現實的伊斯蘭道德規範。先知的高貴品德和良好言行是安拉亘古不變之道德法則的擴展、延伸和具體化,具有安拉所賦予的神聖權威。
先知門弟子(Ashabal-Nabiy,اصحاب النبي)生活在先知周圍,他們的行為總能得到先知善惡是非的評價,而且他們耳濡目染先知的言行,所言所行較之後人更符合伊斯蘭道德要求,因此先知門弟子的言行舉止也是伊斯蘭道德規則的示範,是伊斯蘭倫理合乎邏輯的來源之一。
三是學者的公議和類比。
先知歸真後,穆斯林不僅失去了自己的政治領袖、軍事統帥,而且也失去了伊斯蘭倫理道德最權威的解釋者和示範者。遇到倫理道德方面的各種新問題,在《古蘭經》明文和先知言行沒有明確的答案時,不得不尋找新的解決途經和方法。經過多年的艱苦探索之後,終於確立了公議和類比這兩種被大多數伊斯蘭學者和穆斯林大眾所接受的方式。
公議公議(Ijm ã,‘اجماع),指某一地區精通教義教法的伊斯蘭學者們對某一道德法律疑難問題的共識。公議的直接作用,就是使它使用的或然性證據上升為絕對性證據。因為事實表明,沒有任何一段經訓和穆斯林學者們形成的公議有衝突,即公議的基礎是它與經訓之間的關係。當然,公議依據的聖訓,必須是可靠的連續不斷的傳述。如果僅僅靠少數個人傳述而不為大眾所知的聖訓作為依據,其絕對性就喪失了。公議作為證據在於它以經訓為依據,而不是由於公議本身。正因為如此,作為道德規範的淵源,公議的地位僅次於《古蘭經》和聖訓。
類比(qiyãs,قياس),即通過嚴謹的類推得出的類比判斷。這種推理過程亦稱創製(ijtihad,اجتهاد)。從先知時代一直到我們今天,伊斯蘭的法學家們對於許多宗教問題引用類比法則進行判斷。他們共同認為,與真理相似的就是真理,與虛假同類的便是虛偽,任何人不應該否認類比,類比就是對事物進行比擬類推。”
伊斯蘭教的相當一部分具體道德規範,是一代代伊斯蘭學者,以安拉的啟示和先知的言行為原則,汲取世界各民族優秀道德傳統,運用公議或者類比方法創設而成的。伊斯蘭倫理道德之所以具有很強的生命力和適應性,從其淵源上講,就在於其有著運用科學的思維方式發展和完善伊斯蘭倫理系統的創製之路。
伊斯蘭倫理與教法關係:
伊斯蘭道德和伊斯蘭教法的關係,與世俗道德和法律的關係相比,既有相通之處,又表現出鮮明的特點。
伊斯蘭道德和伊斯蘭教法都以伊斯蘭教義為依據。雖然伊斯蘭道德思想是伊斯蘭教法的直接依據,但從根本上講,二者有著相同的淵源。離開伊斯蘭基本教義,就不存在伊斯蘭道德和教法原則。也就是說,承認安拉的至高無上的主宰權,承認先知的言行權威,承認人類只是安拉的奴僕和大地的代治者,一切以取得安拉的喜悅為根本目的,是伊斯蘭道德規範和教法律條得以存在的共同基礎和前提。這種同源性,決定了伊斯蘭道德和教法基本原則的一致性,為協調二者關係奠定了堅實基礎。
在伊斯蘭看來,道德和教法是一個完整的統一體,缺一不可。道德是教法的基礎,教法是道德的保障。道德的作用在於淨化人們的心靈促使主動揚善避惡,教法的作用在於約束人們的行為防止失范。缺乏一定的道德品行基礎,人不可能自覺地持之以恆地遵守教法,即便遵守也難以發揮其約束行為的作用。而沒有教法的強制性約束,人們不容易從日常宗教和世俗生活中養成良好的道德習慣。道德和教法有機結合,共同指導並規範著穆斯林的宗教行為和世俗生活。每個穆斯林,既要受伊斯蘭道德規範的內在約束,又要受伊斯蘭教法的外在制約。因此,伊斯蘭的道德觀和法律觀可謂德法並舉,標本兼治,是道德和法律的完美統一。
伊斯蘭教法具有強烈的道德化傾向。因為就促使人們棄惡從善而言,耐心說服、反覆勸導的方法,較之強制性的法律措施更為安拉所喜悅。伊斯蘭教法將穆斯林的行為分為五類,即必須履行(法雷兌[3])、可嘉(穆斯台哈卜[4])、準許(穆巴哈[5])、可惡(麥克魯海[6])和禁止(哈拉姆[7])的行為,其中除必須履行和禁止的行為是嚴格意義的法律行為之外,可嘉、準許和可惡的行為實際上都屬於道德範疇的行為。伊斯蘭教法中包含了大量的道德規範,許多勸戒和告誡並沒有相應的制裁措施作後盾,或者大量的制裁安排在來世執行。伊斯蘭教法與伊斯蘭道德不僅是相通的,而且在許多場合道德可以替代教法,甚至於對某些屬於教法禁止範圍內行為的制裁,也可以通過施捨[8]等善行予以赦免。不少律條,從形式上看是伊斯蘭教法,但實際上不過是法律形式的道德,或者說是道德化了的律條。
正是由於伊斯蘭道德和伊斯蘭教法有著相互依賴、不可分割的密切聯繫,因此有效地避免了非伊斯蘭道德和世俗法律之間相互背離甚至衝突的現象。即便由於人們的認識差異,在某個時期和某種場合自覺不自覺地對道德和教法採取顧此失彼或者厚此薄彼的態度,但一般不至於出現那種“規律性現象”——法律作用愈小,道德作用愈大,法律作用愈大,道德作用愈小。近代以前的伊斯蘭教,雖然並沒有大張旗鼓地號召人們弘揚伊斯蘭道德,但由於高度重視伊斯蘭教法的嚴格遵行,而教法又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伊斯蘭道德規範,因此穆斯林群體乃至伊斯蘭社會的道德風尚總體上處於良好的狀態。
伊斯蘭倫理原則:
伊斯蘭倫理的目的是“崇拜安拉,代治人世”。伊斯蘭倫理學認為,人的倫理行為儘管紛繁複雜,但判斷其善惡,最根本的只能以是否有利於實現崇拜安拉和治理人世這個目的為標準。服從於這個最終標準,“信仰並且行善”就自然成為伊斯蘭倫理的基本原則。這一基本原則,表達了伊斯蘭倫理的本質,指明了穆斯林道德行為的總方向,具有無條件性和絕對穩定性。
正信是伊斯蘭道德的核心和基礎,行善是伊斯蘭道德的本質要求。兩個方面有機聯繫,相互依存,不能割裂。信仰並且行善是一切行為是否符合伊斯蘭倫理的試金石,一切行為的善惡判斷只能以此為根本依據。穆斯林把一切倫理道德都納入對安拉伊斯蘭教的信仰中加以解釋,通過這種解釋,現實中的道德現象和人的道德行為,就具有了特殊的意義和特殊的社會作用,使之能真正植根於人的心靈深處。在信仰的前提下,道德得以行為化、生活化,行為和生活得以道德化。信仰者產生一種堅定的信念,只要聽從安拉的啟示,效法先知的言行做善事,就能求得安拉的喜悅,安拉就不會虧枉他。這種信念自然會為人們趨善避惡提供原動力。
伊斯蘭倫理範疇:
前定與自由:前定與自由這對範疇,屬於伊斯蘭教義學中爭論最多、一般穆斯林應當遠離的問題。然而,伊斯蘭倫理學卻不得不謹慎地闡明二者的關係。因為前定與自由範疇事關伊斯蘭倫理的核心和基礎。道德規範的建立,道德意識的產生,道德行為的評價,道德修養的實施,無一不與前定與自由的關係發生聯繫。
良知與私慾:良知和私慾均為人的倫理本能,來自於人的性靈。由於安拉對人的造化具有雙重性,既有高尚的本性,也有劣根性;順從安拉,揚善止惡,則高尚的本性能充分發揮,品級不斷提升;忤逆安拉,遠善趨惡,人性將沉沒在迷誤低賤的陰影之中。伊瑪目安薩里在《聖學復甦》中說,“從向善、向惡的持續性和猶豫性方面講,心靈有三種。第一種:充滿敬畏的心靈”;“第二種:充斥欲望而被荒蕪的心靈”;“第三種:被爭奪的心靈……信士的心靈掌握在仁慈主的二指之間,意即處於兩種力量的爭奪之中”。心靈充滿敬畏,是由於良知在性靈中占據了主導地位;心靈充斥欲望,是私慾占據了主導地位;而心靈被兩種力量爭奪,是良知與私慾、善與惡正處於鬥爭過程中。
今世和後世:安拉的仁慈施與,由於今世和後世的區別而有不同的範圍,即所謂“普慈今世,獨慈後世”。世人的一舉一動,由於今世後世的聯繫而不得不格外謹慎,以防止因今世作惡而到後世遭受嚴厲的懲罰。伊斯蘭的今生和後世是緊密聯繫的辯證關係。今世是人生的旅途,後世是人生的歸宿,今生和後世互為因果。沒有今世的辛勤耕耘,就得不到後世永恆的天園。沒有後世的賞善罰惡,顯不出安拉的公正與慈悲。安拉創造人,要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現實情況是,人們有的行善,有的作惡,如果沒有後世,公正不復存在,理智沒有價值,甚至派遣使者到世上勸善戒惡也變得毫無意義。今世和後世的存在和區別,促使歸信安拉並且行善的人,將今世生活寓於崇拜安拉之中,生命充滿價值和意義,不僅今世盡享安拉恩賜的幸福,而且為後世更好更長久的幸福鋪平了道路。
希冀和畏懼:作為伊斯蘭倫理學的重要範疇,是穆斯林道德自律的重要基礎。希冀和畏懼並非對立的雙方,而是性質相同、水乳交融、密不可分的關係。安拉說:“他們因為希冀和懼怕而呼籲我。”(21:90)又說:“他們以恐懼和希望的心情祈禱他們的主。”(32:16)虔誠的穆斯林既希望安拉的恩寵常在,又懼怕失卻安拉的恩寵。希冀與畏懼的差異,只表現在前者以“希望”的渠道摧人奮進,後者以害怕的方式促人向上。
罪惡和懺悔:伊斯蘭定義的罪惡,指一切冒犯安拉意旨的行為。罪惡按其直接傷害的對象分為三類:一是人直接對安拉所犯的罪,其中凡不屬給安拉樹立配神(俗語為“舉伴”)性質的罪行,可指望最終得到主的赦宥。二是人對人所犯的罪,包括危害人群乃至整個人類的罪行。三是人對安拉其他被造物所犯的罪,如殘害動物、污染環境等。違背安拉命禁的行為中的任何一條罪,都有三重傷害:傷害安拉、傷害他人、傷害犯罪者自身。這三重傷害中,最嚴重最難以取得安拉饒恕的,是對安拉的冒犯和傷害。懺悔,即悔過,是阿拉伯語“討白”(Tawbah。توبة)一詞的意譯。指人因觸犯了安拉的禁令而真誠地向安拉悔罪求饒的意識和行動。天使只事善功,惡魔只犯罪惡。只要是人,由於安拉造化有雙重性靈,由於享有意志自由,加之易卜劣廝的唆使、慫恿,在其一生之中不可能永不犯罪。迷途知返是人之本分,棄惡從善系人性之一個方面。仁慈的安拉洞悉人的稟性,給予人悔過自新的機會。每個人不分高低貴賤,隨時隨地都可以向安拉懺悔。公議將懺悔定為應盡的義務,這是因為各種罪惡包含使人遠離安拉的性質,悔罪促使人接近安拉,故而是信仰的必然內涵。
伊斯蘭倫理規範:
中正:伊斯蘭的中正思想,突出表現了伊斯蘭既肯定人的合理的物質需求,又強調人要控制各種世俗的物慾,以防止沉溺於現世的享樂而使人生目標迷亂。眾所周知,物質生活對於人類生存來說是不可缺少的,人類要生存必須發展生產力。但人類的物質生產,包括生產方式和資源的開發、利用,畢竟是有限的,而人的物慾則是無限的。伊斯蘭中正原則成功地解決了這一矛盾,將社會的物質活動(包括生產力的發展)有效地控制在有序的範圍內,防止了因物慾的擴張而產生失序現象。古往今來的穆斯林則成功地實踐著中正的倫理原則。他們在處理諸如今世與後世、科學與信仰、物質與精神、個人與群體等關係時,並不存在二難選擇,其中正、均衡的倫理觀使他們能夠較自如地處理這些對立統一的關係。因此,人們看到穆斯林既是虔誠信仰安拉者,又是積極的生產者和建設者;既是相信安拉決定論者,又是科學的探索者和發明者;既是安拉的忠實僕人,又是守法的好公民。
仁愛:伊斯蘭的仁愛,體現在愛主、愛人、愛己和愛物四個方面。《古蘭經》說:“歸信的人們喜愛安拉,尤為懇摯。”(2:165)以仁愛之心對待安拉,當然也要以此心對待安拉的使者。如果說對安拉的愛表現為渴望與敬畏,那么對先知的愛表現為仿效與傳承。牢記先知的教導,遵行先知的聖行,是對先知之愛的實際體現。伊斯蘭教關於人類相互仁愛的思想,建立在人類平等的基礎之上。穆斯林不但彼此友愛,和睦相處,即便對非穆斯林也要報之以仁愛之心。人的生命來自於安拉,回歸於安拉。人的財產、自由、幸福等等神聖不可侵犯的各種權利都來自於安拉的恩惠和憐憫。人對自身只有關愛的義務,絕無摧殘的權利。伊斯蘭的仁愛普及整個宇宙,不僅要體現在於人類社會中,而且涉及到自然生態領域,必須愛護動物,珍惜資源,保護環境。
施濟:伊斯蘭倫理是在廣義上使用施濟概念的。內涵已經擴展為處處助人和時時抑惡的施濟,不僅是穆斯林的高尚美德,也是伊斯蘭一項重要的社會倫理主張。
堅忍:伊斯蘭認為,今世生活從總體上說,是安拉對人的全面考驗。只有信仰堅定,才能意志堅強。而且,越是虔誠敬主的人,安拉對他的考驗也越嚴峻。虔信並且理智的穆斯林,往往具有一種堅定、沉著的情操,在遇到各種不幸和痛苦,包括遭遇重大災難時,總是視為安拉對自己的考驗,從不喪失信心,能夠冷靜地對待,以堅忍頑強的毅力和奮發向上的激情,努力去戰勝困難,並且在奮鬥過程中錘鍊自己的品質,堅定自己的信仰。
寬容:只有伊斯蘭把寬容上升到信仰的高度,並將之作為一種出世原則,加以詳盡指導。在伊斯蘭看來,寬容是善良心靈的外在表現,是人生來就有的一種天性,是安拉對人的恩賜。穆斯林應當以寬厚的心胸對待安拉的一切造化物,然而只有明智的人,只有能忍受他人無端傷害的心靈,才能具有這一品德。正如古蘭經所說:“敬畏的人……能抑怒、又能恕人。”(3:134)
誠實:誠實作為伊斯蘭道德的基本規範,是個人、家庭、社會生活的基礎。人間如果沒有任何誠實,人類社會的存在和發展都是不可能的。因為,倘若自身、他人、物體乃至整個世界的真實情形,在被隱瞞、歪曲、虛構,成為若無若有、飄忽不定、難以捉摸的事物之後,便完全失去了質和量的規定性,世界上的萬事萬物實際上也因為人無法感覺,隨之失去了存在。假若整個社會將被說謊、背義、違約、多疑的氛圍籠罩,人們將處於極度不安和危機之中。所以,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越高,人們對言行的誠實性和清晰性就越重視,對誠實守信的追求就越執著。
抑惡:也稱 “止惡”,即憎恨罪惡,批評錯誤,糾正偏差,控制直至消除各種惡行。這一道德規範是安拉對人類的當然要求。人既然享有理性和知識這兩種安拉未曾給予其他被造物的特殊權利,那就應當自覺戒除私慾引發的各種惡行,並為著圓滿完成代治今世的光榮任務,努力去制止他人的一切惡行。
潔淨:伊斯蘭的潔淨並不等於通常意義上的飲食和衣物的衛生狀態,而是有著比較豐富的內涵。先知說:“潔淨是信仰的一半。”潔淨首先指心靈的純潔無染。潔淨也多指穆斯林行為的純正合法。潔淨要求在涉及信仰的問題上更為嚴格。當然,潔淨也包括世俗意義上的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室內、屋外,設施、用具,個人家庭、公共場合,都應保持整齊清潔。先知曾就穆斯林個人衛生清潔提出過許多具體明確的要求。
伊斯蘭婚姻倫理:
伊斯蘭社會以穆斯林家庭為基本單位,而家庭以婚姻為紐帶和核心,婚姻則以性愛為基礎。因此,性愛、婚姻、家庭問題,是伊斯蘭倫理學關注的重要內容。
用道德規範性愛:性愛既然是男女之間的心理和體態活動,就必然涉及到兩個人。這兩個人毫無疑問生活在一個家庭、一個群體,因此性愛活動影響群體的社會的生活質量是必然的。尊重他人利益,維護家庭、群體、社會關係的和諧和正常發展,就需要對性愛予以道德的指導和規範。伊斯蘭教的性愛道德包括嚴禁淫蕩,嚴禁對淫蕩的歌功頌德,嚴禁導致淫蕩的一切媒介,嚴禁可能導致淫蕩的男女交往。主要規範有尊重女性、節制性慾、禁止婚外性行為等。
追求純潔的婚姻:伊斯蘭規定,成年的男女必須結婚,男人和女人不應當守單身。男人應當有妻子,女人必須有丈夫,這是正常的人類生活,建立信仰和文明的基礎。婚姻道德,具體包括結婚、婚後和離異三個方面的道德義務。
維護家庭的和諧:家庭所有成員權利和義務平等,是伊斯蘭教處理家庭關係的重要原則之一。這裡的權利平等,主要指家庭成員在人格上應該互相尊重,生活中應該無歧視地享有家庭的物質生活條件,精神上應該無限制地追求美好的事物。只有完全落實平等的原則,每一個家庭才能真正成為“安居之所”。
伊斯蘭人際關係倫理:
在伊斯蘭教看來,世界上所有的人,不論屬於哪個膚色、哪個民族、哪個國家,也不論信仰正誤、地位高低、經濟貧富,毫無例外是被造物,來自同一個創造主,都是安拉的奴僕,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兄弟姊妹關係。在安拉看來,你們中最尊貴者,是你們中最敬畏者。安拉確是全知的,確是洞悉的。”(49:13)然而,即便這種由對安拉虔敬程度不同形成的貴賤身份,在今世並無意義,任何人都不能自認為信仰虔誠而瞧不起他人。因此,人與人的交往,應該也必須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之上。無論是在家庭,還是在社會,無論是在信仰相同的人群之中,還是在不同信仰的群體,每個人都有平等的生存權利,都有平等的信仰權、財產權和求知權,特別是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只有始終不渝地承認和堅持這一原則,人才能發自內心地尊敬、理解他人,才可能去真誠地關心和幫助他人,才能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伊斯蘭人際關係的平等觀有著特定內涵。其一,這種平等指的是內在的人格與尊嚴方面的平等,而不是外在的形式(如財富、出生、相貌、種族、民族等)上的平等。其二,這種平等是指機會均等,而非結果均等。比如每個理智健全的人都有信仰安拉的機運,他可以信,也可以不信;可以信這個教,也可以信那個教;他可以行善,也可以作惡,但結果總是不一樣的。各行其是,各得其所。其三,這種平等是指比例均等,而非數量均等。由於人們的能力不同,所處的外部環境不同,自身努力程度不同,各自所得到報酬也不同,但努力程度和所得報酬二者之間的比例是相等的。
伊斯蘭經濟倫理:
伊斯蘭經濟倫理的核心問題是財產權問題。萬物皆源於安拉,安拉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恩養者、主宰者,享有物質財富絕對的所有權和最終分配權。財產所有權雖然屬於安拉,但已經恩賜人類代為掌管,人是財產的實際占有者、使用者和管理者。
伊斯蘭倫理認為,人對財產的一切權利均為安拉賦予,人受安拉委託代管財產,世人對財產的所有權利是暫時的、相對的。所謂暫時,即隨著每個人生命的結束,其財產權也隨之告終,由安拉意欲的其他人接替占有、使用和管理。所謂相對,即人們占有、使用、分配和管理的行為,始終受到財產真正所有者——安拉的制約,也就是人實施一切與財產有關的活動時必須遵行安拉有關財產問題的意旨。也許有些人認為他的經濟行為是完全自由的,並不受安拉意旨的約束,從而我行我素,但只要這些行為背離安拉意旨,在後世必然要受到安拉的相應懲處。這種懲處的必然性和絕對性,決定了安拉對人類行使財產權的約束是實在的,無法脫逃的。為了人們在行使安拉委託的財產權利時有所依據,安拉通過《古蘭經》啟示和他所派遣的先知的言行,給世人展示了明確的經濟行為規範。凡是獲取、分配、管理、使用財產的方式方法符合這些規範的,就是合乎伊斯蘭道德的經濟行為,將得到安拉的喜悅和獎賞,而凡是背離這些規範的經濟行為,則都是不道德的,或早或遲將受到安拉的懲罰。
伊斯蘭職業道德:
忠於職守,將心比心,是伊斯蘭職業道德的基本原則。安拉創造了人類,為人類創造了大地上的一切,並賦予人類代治大地的責任。這種責任對於每個社會成員,因其職業的不同,表現為不同的具體形式。但共同的要求,就是每個人都必須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必須在自己的本職工作中為他人著想。
先知指出:“你自己喜歡什麼,就該喜歡別人得到什麼;你自己覺得什麼是痛苦,就該想到對別的所有人來說它也是痛苦。”(泰伯拉尼輯錄)這一原則,用肯定的措詞概括,就是“你希望人怎樣待你,你也要怎樣待人”。用否定的措詞表達,就是“己所不欲,勿施與人”。人在同一時間只能從事一種職業,不能同一時間面對諸多職業,對從事各種職業的人,人們可能都有所期望。例如,往往期望法官公正無私,醫生藝術精湛,商人童叟無欺,教師誨人不倦,反感他人在履行職責時親疏有別、欺詐虛偽、業務生疏、暴躁粗心。以待人之心律己,那么你應該在自己的工作中體現上述良好的職業美德風範,在履行自己職責時竭力避免有違職業道德的行為。也就是說,始終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和處理問題,摒棄一切形式的自我中心主義,是伊斯蘭倫理倡導的職業道德基礎素質。
日常道德規範:
人的行為是具體的,是由一言一行構成的。一個人日常生活中的言行舉止,是其道德品質的具體體現。因此,伊斯蘭倫理絲毫不忽視對人們日常生活細節的指導,對穆斯林的言語、服飾、住宿、飲食、娛樂乃至喪葬,提出了一整套系統而明確的規範。毛杜迪曾在其著《伊斯蘭的生活方式》中說:“(伊斯蘭)接受人類共同分享的道德價值觀,而把每一項行為規範列入不同場合與不同功能的日常活動中,使人們生活在文明的平衡與穩定之中。伊斯蘭的道德原則有廣闊的套用範圍,滲透到個人和集體生活的一切方面,例如親情的聯繫以及經濟、教育、法律領域和社會關係。一個人的一生都籠罩在伊斯蘭的道德規範中,從家庭到社會,從餐桌到戰場,從學校到國際會議,確實是從搖籃到墳墓。總而言之,找不到任何一個片刻的時機,可能躲避伊斯蘭道德原則的指導和約束。伊斯蘭使道德占領生活的上風,使穆斯林沒有一個生活的空間允許個人私慾膨脹或以自私為取捨,而他的一切行為都有法可依,遵守伊斯蘭的道德規範和原則。”穆斯林只有在日常生活中自覺遵守道德規範,嚴格要求自己,才能“積小善,成大德”,成為一個行為文明、道德高尚的敬畏者。
伊斯蘭生態倫理:
伊斯蘭教生態倫理首先強調宇宙萬物是一個整體。人與自然和諧統一,人須臾不能離開自然。安拉把人類從自然界中提升出來,從智慧型上賦予人類意志自由、思維能力等獨特的靈性,使人類具有一種超越的地位,具有統御他人和他物的權利。與此同時,安拉又使人類成為萬物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給人類和萬物以共同的根源和歸宿,並且賦予人類與自然萬物和諧統一則生存、發展,破壞整體和諧則衰亡、終結的法則。
安拉創造這個大家庭,有著明確的目的和嚴密的計畫,因此宇宙被造物具有統一性和完整性的特點。他們生機盎然、氣象萬千,各得其所,共同構成一個協調有序、和諧完美的生態系統。伊斯蘭倫理要求人類必須尊重宇宙間其它被造物的生存、發展的權利,與他們和諧相處,共存共榮;必須了解和掌握宇宙萬物發展、運行的規律,尊重和順應這些規律,而不能逆規律而動,否則必然遭到安拉的懲處。只有既謀得人類共同體內部的和平又謀得與其它被造物之間的和平,人類才能安全地長久地在地球上繁衍和生存。
既然人類是代行管理之責,那么這清楚地意味著,在處理人與地球萬物的關係時,人總是要受到更高權威的限制,受更大權利的制約,即必須符合造物主的旨意和意向。反過來說,人對地球萬物的管理權絕非絕對的權利,人沒有隨意處置的自由,錯誤使用必遭懲處。這也意味著人類不僅要尊重萬事萬物的發展繁衍的規律,而且要遵從人與其它安拉被造物之間關係的倫理準則。也就是說,人類的治理,無論是範圍,還是方式,都不能背離賦予其代治權的安拉的旨意。
伊斯蘭倫理的幸福觀:
伊斯蘭倫理學認為,幸福是人的總體的根本的需要在得到一定程度滿足後所產生的愉悅狀態。幸福不是實體。幸福是相對的。幸福是變化的。伊斯蘭的幸福概念涵蓋今世和後世,與薄福、厄運相對,有三個層次的內涵。第一層次的幸福是暫時的、可被描述為感情的終極狀態和心理現象。這一層次的幸福不僅與世俗的物質生活相關,而且也與伊斯蘭所解釋和指導的人生觀相關。人們只要遵守道德規範,正確處事,合理合法滿足自己的正常需求,就能達到這個層次。第二層次是精神的、永恆的、被意識體驗的,只有虔敬的信士方能感受到這種幸福。在他們心裡,苦難不再被稱作不幸,而不過是“考驗”和“鑑定”。儘管面臨苦難,但他們明了人生的基礎是安寧和幸福,其中雖有曲折,但總歸幸福。正因為如此,作為幸福的被考驗者,他們不會因幸運而驕狂鑄錯,也不會因交厄運而被磨難打垮。第三層次的幸福,即覲見安拉,這種恩遇是特許給那些在今世生活中自覺自愿膺服安拉誡命的人。這一層次的幸福,在今世人們是無法辨識,誰也無法知道這種覲見在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發生。但是,根據可靠的聖訓,虔敬的信士應當確信並渴望在後世覲見安拉。這是幸福的終點,是幸福的最高境界。
伊斯蘭的幸福觀完全不同於禁慾主義幸福論和享樂主義幸福論,也有別於世俗的幸福論。伊斯蘭倫理堅持物質幸福和精神幸福、個人幸福和社會幸福、今世幸福和後世幸福的有機統一,認為單純的物質享受,狹隘的個體快樂,短暫的今世愉悅,都不是符合人生根本目的的幸福,因而並非真正的幸福,更不是永恆的幸福。
道德教育及其修養:
伊斯蘭道德教育,是指伊斯蘭社會或穆斯林共同體對人們進行的有目的、有組織的系統道德影響活動,即通過外部力量的影響,將伊斯蘭倫理思想、道德規範轉化為穆斯林內心的德行和方法的實踐過程。伊斯蘭道德教育有兩個基本目的:幫助穆斯林個體培養伊斯蘭道德品質;引導穆斯林群體形成伊斯蘭社會道德風尚。
伊斯蘭道德修養,是指穆斯林個體依據伊斯蘭倫理要求自我磨練和自我改造的活動,也就是依靠道德主體自身的力量,使主體的意識、行為、品質得到教育、改造和提高的實踐過程。道德修養的方式,包括完善信仰、刻苦求知、自我戒備、躬身踐行、
道德實踐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在與他人共處、有人監督的情況下,按照道德規範辦事;一種是在自己獨處,無人監督的情況下仍然按道德規範行為,即為慎獨。在非穆斯林特別是無神論者眼裡,道德實踐最難的是獨處環境中的言行。而對於虔誠的穆斯林,他人不知而自己獨知的環境中的行為,與非獨處的環境中行為,並無什麼性質的區別。獨處時嚴格遵行安拉的命禁,不出現背離伊斯蘭道德規範的行為,是很自然的事情。因為伊斯蘭教認為,任何人的任何行為,始終都處於安拉的洞察和控制之中,甚至內心的所有善意和惡念,也絲毫無法逃脫安拉的監察。所以,穆斯林獨處和群處的道德實踐之異同,並不是判別品質高尚水平的根據,而是考察道德實踐者的信仰虔誠程度的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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