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寧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伊寧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伊寧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是伊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是:
(一)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實施旅遊興疆戰略。牢牢掌握意識形態領域工作的領導權和主動權,擬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政策措施,參與起草文化和旅遊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事業、產業振興發展,擬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創新融合綠色發展,實施“文化和旅遊+”。落實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加強黨對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實施旅遊興疆戰略。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四)組織重大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指導重點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企業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構建全媒體時代的宣傳行銷平台和機制。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統籌文化和旅遊景區管理,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五)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及藝術研究、評論,扶持堅守中華文化立場、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六)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七)指導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八)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研究。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九)統籌規劃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推動文化和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發展。結合鄉村振興戰略,推進文化和旅遊扶貧。指導區域內獨特旅遊品牌和演藝項目開發,構建世界重要旅遊目的地。
(十)指導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一)負責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指導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應急救援工作。
(十二)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文化、旅遊、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重大案件,維護市場秩序。
(十三)指導、管理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宣傳、推廣。
(十四)負責對縣廣播電視台進行業務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本縣境內廣播、電視節目接收和傳送的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管理。
(十五)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六)指導統籌文物工作。負責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維修、考古發掘、科技研究文物鑑定以及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導博物館、紀念館和革命文物工作。依法規範社會文物流通、經銷和拍賣活動等工作。
(十七)負責全縣性體育競賽的綜合統籌,指導和管理全縣體育競賽工作,組織參加和承辦相關競賽活動;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優秀運動隊發展規劃和業餘訓練工作。
(十八)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顧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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