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登記代理

企業登記代理是市場經濟的產物 具有代理資質的企業為新開辦公司的辦理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審批設立及其他手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企業登記代理
  • 實質:市場經濟的產物
  • 工作:新開辦公司的辦理工商稅務
  • 法定依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
法定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事程式,辦理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分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材料,私營企業登記,

法定依據

申請條件

⒈需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各類法人企業和非法人企業。
⒉註冊資金符合法定最低限額。
⒊核省名的註冊資金不得低於200萬,現放寬至100萬。

申請材料

⒈投資人簽署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⒉投資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
⒊投資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
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辦事程式

審查·受理—核准

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1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省、市名稱除外)

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分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材料

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⒉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⒊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⒋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
⒌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複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定複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複印件;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購房契約及房屋銷售許可證複印件;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⒍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明複印件;
⒎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或許可證明;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⒏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註: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分公司申請設立登記適用本規範。
《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下載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分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準予設立登記後,公司應當在30日內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該分公司的備案手續。

私營企業登記

(一)執法內容及期限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辦理各類私營企業登記註冊,凡手續完備、證件齊全、符合法定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內辦理完畢:
⒈私營企業名稱預先登記,3個工作日;
⒉私營企業開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15個工作日。
(二)登記需要提交的檔案
⒈申請企業名稱預先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⑴企業名稱預先登記申請書;
⑵申請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善證明,申辦合夥企業還應提交委託代理人的委託書;
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檔案、證件。
⒉申請私營獨資企業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⑴私營企業申請開業登記註冊書;
⑵申請人的身份證、職業狀況證明:
⑶場地使用證明;
⑷驗資證明;
⑸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⑹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檔案、證件。
⒊申請私營合夥企業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⑴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夥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
⑵全體合伙人的身份證明、職業狀況證明;
⑶全體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託代理人的委託書;
⑷合夥協定;
⑸出資權屬證明;
⑹經營場所證明;
⑺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⑻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檔案、證件。
⒋申請私營獨資企業分支機構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⑴私營獨資企業負責人簽署的申請書;
⑵主營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
⑶分支機構負責人的任職檔案;
⑷經營場所證明;
⑸驗資證明或主營單位撥款證明;
⑹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須提交的其他檔案。
⒌申請私營合夥企業分支機構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⑴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
⑵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設立分支機構的決定書;
⑶企業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合夥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⑷全體合伙人委派執行分支機構事務負責人的委託書及身份證明;
⑸經營場所證明;
⑹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須提交的其他檔案。
⒍申請變更私營獨資企業登記事項,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⑴私營企業申請變更登記註冊書;
⑵須提交的其他有關檔案、證件;
-變更地址,應提交新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變更經營範圍,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⒎申請變更私營合夥企業登記事項,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⑴合夥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⑵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變更事由發生的證明檔案;
-變更地址,應提交新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變更經營範圍,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⒏申請變更私營獨資企業分支機構登記事項,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⑴分支機構負責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⑵私營企業負責人簽署的決定書;
變更經營範圍,其變更後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主營單位的經營範圍,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
批的項目,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⒐申請變更私營合夥企業分支機構登記事項,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⑴分支機構變更登記申請書;
⑵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變更事由發生的證明檔案;
變更經營範圍,其變更後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主營單位的經營範圍,有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
批的項目,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⒑申請私營獨資企業註銷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⑴企業負責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
⑵資產清理和處分報告;
⑶完稅證明;
⑷營業執照正副本及印章;
⑸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檔案。
⒒申請私營合夥企業註銷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⑴合夥企業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
⑵全體合伙人簽署的清算報告;
⑶完稅證明;
⑷營業執照正副本及印章;
⑸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檔案、證件。
⒓申請私營獨資企業分支機構註銷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⑴分支機構負責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
⑵私營獨資企業負責人簽署的決定書;
⑶完稅證明;
⑷營業執照正副本及印章;
⑸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須提交的其他檔案、證件。
⒔申請私營合夥企業分支機構註銷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⑴分支機構負責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
⑵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註銷登記決定書;
⑶完稅證明;
⑷營業執照正副本及印章;
⑸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須提交的其他檔案、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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