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標準體系—基礎保障

企業標準體系—基礎保障

《企業標準體系—基礎保障》(GB/T 15498-2017)是2018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國標準化協會

《企業標準體系—基礎保障》(GB/T 15498-2017)規定了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中的基礎保障標準體系及其子體系的構建和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各種類型、不同規模的企業建立基礎保障標準體系,其他組織可參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企業標準體系—基礎保障
  • 外文名:Enterprise standards system—Fundamental supports
  • 標準號:GB/T 15498-2017
  • 發布日期:2017-12-29
  • 實施日期:2018-07-01
  • 全部代替標準:GB/T 15498-2003
  • 標準類別:管理
  • 中國標準分類號:A00
  • 國際標準分類號:01.120
  • 歸口單位:中國標準化協會
  • 執行單位:中國標準化協會
  • 主管部門: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修訂依據,修訂情況,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中國標準化協會及時成立了標準修編課題組。並於2014年3月在北京組織召開了標準修編工作研討會,來自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以下簡稱中電聯)、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山東省標準化研究院、浙江省標準化協會、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等單位的專家和代表參加了會議。會議對標準修訂原則、體例、分工、進度要求等進行了深入系統的討論,統一了修編思路,明確了主要工作內容和任務。中電聯負責《企業標準體系 保障標準體系》的主編與統稿工作。
2014年12月23日,國家標準計畫《企業標準體系—基礎保障》(20142178-T-424)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424-cas(中國標準化協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中電聯接到任務後,開展了相關調研工作並起草了初稿草案,隨後於2015年5月在北京組織召開了《企業標準體系—基礎保障》起草工作研討會,來自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中國標準化協會、江蘇省技術質量監督局、山東標準化研究院、浙江省標準化協會以及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廣東粵電集團公司、中國大唐張家口發電有限公司、國電投工程有限公司、浙能集團蘭溪江發電廠、黑龍江省電力科學研究院等相關電力企業的代表和專家參加了研討會。與會專家對中電聯提交的標準草案集中進行研討,提出了保障標準體系框架和主要內容要求,研討會確定該標準應與企業標準化工作指南、要求、產品實現標準體系以及評價與改進等標準進行充分的協調,該標準的要素應與相關國家標準、成熟的管理理論等保持一致。隨後,中電聯組織對標準初稿進行了修改、補充和完善。
2015年8月,中國標準化協會在重慶組織召開《企業標準體系》國家標準協調會,會止對該系列標準的各部分內容進行了協調,對《保障標準體系》初稿等標準內容進行了審議,基本確定了與系列標準相協調的保障標準體系草案框架。
2016年3月,中電聯組織召開會議對《企業標準體系—基礎保障》初稿進一步完善,2016年4月,中國標準化協會在杭州組織召開會議審定《企業標準體系—基礎保障》徵求意見稿草案,在與《企業標準體系產品實現標準體系》協調後,中電聯進一步修改完善了標準草案。
2016年5月,中國標準化協會在濟南組織召開《企業標準體系》系列國家標準企業研討會,會後,根據企業和專家提出的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企業標準體系—基礎保障》徵求意見稿。經多次會議審議和研討,標準修編工作組統一了思想,在充分吸收各參與標準修編單位專家的意見後,經與相關國家標準、該系列標準內容的協調,形成《企業標準體系—基礎保障》徵求意見稿草案。
2017年12月29日,國家標準《企業標準體系—基礎保障》(GB/T 15498-2017)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8年7月1日,國家標準《企業標準體系—基礎保障》(GB/T 15498-2017)實施,全部代替標準《企業標準體系—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體系》(GB/T 15498-2003)。

修訂依據

國家標準《企業標準體系—基礎保障》(GB/T 15498-2017)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修訂情況

《企業標準體系—基礎保障》(GB/T 15498-2017)與《企業標準體系—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體系》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1. 改變了原企業標準體系以技術標準體系、管理標準體系和工作標準體系的結構框架,圍繞企業產品實現和基礎保障進行標準體系結構框架的設計;
  2. 在產品實現和基礎保障標準體系中融合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企業可根據實際需求進行完善;
  3. 該標準改變了原標準管理標準體系和工作標準體系的框架模式,給出了基礎保障標準體系總體框架和子體系框架。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山東省標準化研究院、浙江省標準化協會、廣東省粵電集團公司、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山東標益信息諮詢服務有限公司、山東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張家口發電廠、中電投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浙能蘭溪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黑龍江省電力科學研究院、廣東省標準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於明、許松林、蔣順祥、傅新珠、張明剛、沈淑文、管建、安華娟、張寶武、劉莉莉、徐新忠、解忠武、詹妍、戚俊麗、方晨群、梁艷華、馮曹沖、張淑萍、周立軍、劉傑、張定康、周麗波、林繼雄、崔艷、陳啟昀。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總要求
1
4規劃計畫和企業文化標準子體系
2
5標準化工作標準子體系
3
6人力資源標準子體系
3
7財務和審計標準子體系
5
8設備設施標準子體系
7
9質量管理標準子體系
9
10安全和職業使康管理標準子體系
9
11環境和能源管理標準子體系
11
12法務和契約標準子體系
13
13知識管理和信息標準子體系
13
14行政事務和綜合標準子體系
15
參考文獻
17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企業標準體系—基礎保障》(GB/T 15498-2017)規定了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中的基礎保障標準體系及其子體系的構建和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各種類型、不同規模的企業建立基礎保障標準體系,其他組織可參照執行。

引用檔案

GB/T 15496 企業標準體系要求
GB/T 15497 企業標準體系產品實現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企業標準體系—基礎保障》(GB/T 15498-2017)是系列國家標準《企業標準化工作》的一個重要部分,企業在套用時,應與其他標準共同配套使用,從而在開展標準化活動、構建標準體系以及對企業標準化活動進行評價和改進中形成企業適宜的標準體系檔案,滿足企業管理工作需求。
該次標準修訂對原《企業標準體系》系列國家標準有較大的突破,不再強調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的分類,而從企業實際出發,突出產品實現和保障的兩個側面進行標準體系建設。企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企業標準體系進行調整和完善,建立適宜企業自身特點的標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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