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論點
企業本位論的主要論點:
①企業是現代經濟的基本單位。生產組織形式不能脫離和超越當前的生產力水平。以企業作為現代經濟的基本單位,在發達的資本主義社會是適應的,在現代社會主義社會同樣也是適應的。社會主義經濟結構的基本單位仍然是企業。在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體系中,既有企業的獨立性,又有國民經濟的統一性。社會主義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才能在經濟體系中完整地體現出來。
②企業必須是一個具有能動性的有機體。企業作為一個活的“細胞”,應當具有自由呼吸、吐納、增殖的能力。具體來說,它對生產3要素,即勞動力、勞動手段、勞動對象以及這3要素在企業與企業運行機制價值上形成的資金,應當有增減權和選擇權。企業在保證履行國家法律規定的義務前提下,應具有完全的獨立經營和自主發展的權利。
③企業應當具有獨立的經濟利益。企業的獨立性,歸根到底表現為具有獨立的經濟利益。在社會主義歷史階段,必須發展商品經濟,企業作為商品生產者,必然有它的獨立經濟利益。社會主義企業應當成為勞動者的利益共同體,勞動者個人利益要和企業集體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大小相聯繫。職工民眾要對所在企業的經濟效益共同負責,這樣才能促使職工從物質利益上來關心企業的經濟效益。國家利用經濟方法管理經濟,也必須以企業具有獨立經濟利益為前提,否則將是一句空話。
④社會主義制度下國家與企業的關係,不是行政隸屬關係,而是一種經濟關係。國家政權組織和經濟組織應當分離。國家應當從外部領導和監督經濟組織,不能把整個國民經濟當成一個“大企業”,把許許多多應當獨立的經濟實體當作它的分支機構,而直接指揮它們的活動。國家對企業的領導應當體現為制定經濟政策、經濟法律和指導性經濟計畫、並運用經濟槓桿來調節和引導企業的經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