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基本經濟權利論綱

企業基本經濟權利論綱是一篇論文。分為六章來闡述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一般原理,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重要性及其憲法保護的必要性,國外企業基本經濟權利內容分析與啟示, 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限制及其限度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國內法分析, 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憲法保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企業基本經濟權利論綱
  • 作者:鄭書前
  • 導師:吳越
  • 學科專業:經濟法學
  • 學位級別:博士論文
  • 學位授予單位:西南政法大學
  • 學位授予時間:2008
  • 關鍵字:企業、權利、憲法
  • 館藏號:D911 
  • 館藏目錄:2010\D911\2
內容簡介
企業是依法設立的,從事經營性活動並具有獨立或者相對獨立的法律人格的組織。企業是自然人從事經營活動的歷史產物
企業和自然人同作為市場經濟的最重要的個體成員,兩者在現代社會的重要程度不可同日而語。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作為社會經濟活動基本單位的重要性日益被人們所認可。從法律角度對企業基本經濟權利進行關注和研究,目的在於梳理作為企業享有的個體經濟權利和政府基於公共利益目的行使的公權力之間的關係,落腳點在於維持兩者之間的平衡基礎上確保企業合法行使基本經濟權利,理論意義在於保障企業享有更為充分的合法對抗國家公權力非法干預的經濟自由,實踐意義在於借推動市場經濟法治化進程中企業經濟權利保障和企業經濟利益保護之力使得市場經濟發展更為健康有序。企業作為自然人的經濟集合體,其權利來源於自然人的權利。從公民享有的基本經濟權利入手,把握企業基本經濟權利在市場經濟和法律秩序中的來源、本質、內涵、運行規則、外部條件和法律保障,可以對企業基本經濟權利有全面深刻的認識。 在法律體系的架構中,研究國家公權力和市場主體尤其是企業的經濟權利關係的任務,需要經濟法和憲法、行政法、民商法作合理分工和緊密配合,同時需要打破各學科之間各自為營的藩籬,回溯性地從“權利”這個法律根本命題研究,解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提出的現實問題,理清企業基本經濟權利保護的思路,切實保障企業防禦和對抗國家公權力非法干預的基本經濟自由。論文以權利為研究進路,進而到公民基本經濟權利,最後引伸出企業基本經濟權利,形成理論研究背景。在綜合性介紹和評價德國、美國和日本對於保護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法律規則基礎上,側重從經濟法視野討論我國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內涵和保護規則。在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外部條件分析中,主要是研究公共利益對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限制及其限度。最後是對企業基本經濟權利憲法保障的研究,這是實現企業基本經濟權利保障的最根本環節和最重大領域。論文分為六章。 第一章——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一般原理。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發展有著“權利-人權-基本權利-公民基本經濟權利-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基本脈絡,權利本身是法律最核心的概念,本章對權利概念進行了歷史性和比較性的介紹和總結。進而以此為基礎提出基本權利的含義,並作了類型化分析。接下來討論了企業基本經濟權利和公民基本經濟權利的關係,得到前者來源於後者的結論。最後對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含義和性質進行了界定,並明確了其種類。 第二章——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重要性及其憲法保護的必要性。企業相對於自然人而言在市場經濟中更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決定了企業基本經濟權利保護的重要性,這裡做了歷史、經濟和法律三方面的分析。從法律邏輯角度分析,如果憲法有必要保護公民的基本經濟權利,那么相對於更為重要的企業而言,其基本經濟權利憲法保護的必要性不言自明。企業基本經濟權利保護在當今中國具有現實意義,這是由三方面因素決定的:對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理論研究的相對薄弱、企業基本經濟權利憲法規定的間接性和非系統性缺憾、企業基本經濟權利保障的現實必要性和緊迫性。 第三章——國外企業基本經濟權利內容分析與啟示。企業基本經濟權利在我國缺乏憲法上的直接規定,本章的討論基本上主要圍繞德國、美國、日本等國外的法律制度規定,並在此基礎上結合各國國情差異總結其企業基本經濟權利憲法設計的經驗教訓,以期對我國的企業基本經濟權利憲法制度設計有所啟示。本章主要針對德國基本法、美國憲法及其判例、日本憲法進行介紹、分析和探討。 第四章——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國內法分析。在本章正文展開前,首先要明確的是企業基本經濟權利涉及到憲法、經濟法、行政法和民商法等法律體系的不同部分之間的分工協調原理,本文主要從經濟憲法和經濟公法角度進行分析。從經濟憲法角度看,企業基本經濟權利保護規則雖有所涉及,但基本上處於一種缺失狀態。企業基本經濟權利可以細分為企業營業自由、企業遷徙自由、企業結社自由和企業財產權兩類四種,各自在經濟法中有具體的體現。本章著重對這些具體種類的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內容、類別、含義、立法規則、法律運行實踐等方面進行了理論和實證分析,這也是整個文章的中心內容。 第五章——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限制及其限度。在明確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內涵和法律保護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具體規則基礎上,也需要對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限制及其限度問題進行探討。本章首先是分析了企業基本經濟權利限制及其限度的理論意義。進而從公共利益角度具體分析了如何限制企業基本經濟權利及其自身也應受到必要限制。鑒於公共利益的程式性和極端複雜性特點,本章接著分析了法律保留和比例原則對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限制限度問題,主要借鑑的是德國經驗。 第六章——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憲法保障。對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保護及其限制需要通過憲法保障機制尤其是其中的違憲審查制予以保障才可能真正實現,企業基本經濟權利才能從理論走向法律規則,從規則走向社會現實。本章分析了企業基本經濟權利憲法保障的前提條件,著重討論了包括違憲審查制在內的憲法保障機制如何有效地保護企業基本經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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