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國有資產法理解與適用

企業國有資產法理解與適用

本書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作者是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學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史際春。本書主要介紹了有關企業國有資產法的知識。並已現代社會生活為切入點,理論結合實際,形象生動的為我們講述、討論國企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基本介紹

  • 書名:企業國有資產法理解與適用
  • 作者史際春
  • ISBN:9787509308165
  • 定價:30.00 元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年01月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改革開放以來,對中國人而言,國企改革可謂牽動人心最廣、歷時最久的一個話題。從改革之初普遍的企業疏於管理、職工馬虎懶散,經過虧損、人員下崗、破產重組的洗禮,到公司制改革初見成效,國有經濟的實力提升、結構有所最佳化,但仍存在著國有資本及企業經營脫離政策和壟斷的庇護就難以適應市場競爭、效率不高、國有資產時有流失的問題。同時,國有企業也是一個世紀性、世界性的話題。

作者簡介

史際春,1952年3月出生於上海。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學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1998年擔任中共中央法制講座《社會保障與法制建設》課題組組長;2005年擔任“中央政治局學習講座”《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完善經濟法律制度》主講人。2000年國務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在國內外出版《探究經濟和法互動的真諦》、《當代國際慣例:國有資產管理》、《國有企業法論》、《企業和公司法》等專著、教材30餘種;發表《國有企業財產權性質辨析》、《論我國全民所有制實現的法律形式》、《論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法律方面》、《法律與現實:中國職工在企業中的地位》等論文200餘篇。主持了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央和地方分別所有的國家所有制研究”、國家教委社科基金項目“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問題研究”、最高人民檢察院項目“國有資產保護的檢察理論與實務研究”、日本國際協力機構(JICA)項目“中國公司法實地調研”等主要科研項目10餘種。
龍畢敏,1979年8月出生於湖南湘西。就職於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博士生。編寫《經濟法》關聯指引叢書、《財稅金融法典型案例》等,發表《論入世後我國三資企業稅收優惠》、《國有資產授權經營解析》等多篇文章。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總則
一、企業國有資產法的立法目的
二、國家所有權和國有資產
三、國家出資企業和國家作為企業資本所有者
四、國有企業和國有經濟的改革、發展
五、本法適用的效力
第二章 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一、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及“國資委”的性質和地位
二、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及其與其他國有股東的關係
三、國資委與國家出資企業的關係
四、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與同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的關係
第三章 國家出資企業及其治理.
一、國有企業法人財產權和經營權
二、國有企業對出資人、政府和社會應承擔的責任
三、國有企業法人治理
第四章 國家出資企業管理者的選擇和考核
一、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任免、提名的範圍和職工董監事
二、國家出資企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及其選任
三、國家出資企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義務
四、對國家出資企業管理者的考核
第五章 關係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
一、關係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及其意義
二、關係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重大事項的決定權
三、企業改制
四、與關聯方的交易
五、資產評估
六、國有資產轉讓
第六章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概念和意義
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範圍及其實施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和批准
第七章 國家作為所有權人和社會對國有資產的監督
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二、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的監督
三、國家審計監督
四、社會監督
第八章 法律責任
一、法律責任概述
二、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責任
三、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所委派股東代表的法律責任
四、國家出資企業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違法責任
五、中介機構的違法責任
六、刑事責任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
(2008年10月28日)
……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