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井會計是指企業合併業務的會計處理。企業合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獨的企業合併形成一個報告交易主體的交易或事項,企業合併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同一制下的企業合併一般採用購買法,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一般採用權益結合法,買法假定企業合併是一個企業取得其他參與合併的企業的淨資產的一項交易,這一交易與企業直接從外界購入機器設備、存貨等資產並無區別,權益結合法主要用於規範段權互換形式的企業並也,即實施合併的企業與其他參與合井企業的股東間晉通股的交換,該方法認為,股權互換的實質是現有的股東權益在新的會計個體的聯合和繼續,而不是取得資產或籌集資本。
企業合井按其法律形式分為吸收合併,創立合併和控股合井,吸收合井或創立合併後,仍然只有一個經濟實體從事其經營活動。從會計角度而言,合井後只有一個會計主體。但控股合併後,母公閱和子公司仍然是單獨的經濟實體,從會計角度看,不僅企業集團是一個會計主主體,母公司及其所屬的每一個子公司也仍然是一個相對獨立的會計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