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加兵,男,漢族,1972年7月出生,中央黨校大學學歷,中共黨員。曾任陝西省安康市漢濱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22年11月,經安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中共安康市委批准,決定給予任加兵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任加兵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2年7月
- 畢業院校:中央黨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歷任旬陽縣人民政府法制局局長,旬陽縣呂河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旬陽縣赤岩鎮黨委書記,旬陽縣呂河鎮黨委書記,旬陽縣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旬陽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旬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21年9月,任安康市漢濱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22年11月,依法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7月,安康市漢濱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任加兵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安康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11月,經中共安康市委批准,安康市紀委監委對漢濱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任加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任加兵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律規矩意識,政商關係不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對購買房產情況隱瞞不報;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民眾紀律,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攤派費用;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任加兵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中共安康市委批准,決定給予任加兵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