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予鋒

任予鋒,男,漢族,1963年4月生,山西太原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第六建築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3年12月29日,任予鋒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九十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任予鋒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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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5年7月至2003年4月,在四川省工業設備安裝公司工作,歷任第二工程處施技員、計量股副股長、電氣工長,第二分公司第一施工隊副隊長、隊長,海南公司副經理,海南金盾消防事務所副總經理,現代消防設施公司副經理,副總工程師;
2003年4月至2007年7月,歷任華西集團四川省工業設備安裝公司副總經理、董事、總工程師,現代消防設施公司副經理,四川華西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股東代表,四川華西電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股東代表,四川華西無損檢測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股東代表;
2007年7月至2014年1月,歷任四川省工業設備安裝公司董事、副總經理、黨委書記,四川華西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股東代表,四川華西電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股東代表,四川華西無損檢測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股東代表;
2014年1月至2020年4月,任四川省第六建築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2020年4月,任四川華西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工作委員會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9月,任予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四川省紀委監委駐四川華西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對其進行紀律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達州市監委管轄,達州市監委指定達川區監委管轄,達川區監委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依法判刑

2023年12月29日,經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法院審判,四川省第六建築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任予鋒,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九十萬元。
任予鋒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四川省第六建築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四川華西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委員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介紹工程項目、推薦工程分包、材料供應、職務安排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人民幣683.5萬元,收受越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53.2萬元),總計736.7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同時,任予鋒利用擔任“天府杯”評選複查專家組成員、組長的職務便利,在“天府杯”複查項目評分中給予關照,收受複查項目負責人人民幣18.5萬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應予依法懲處。鑒於任予鋒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系自首,且自願認罪認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2023年12月29日,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法院經審判,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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