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與法律(第145輯。漢英對照)》是2020年9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仲裁研究所,本書始終貫徹仲裁基本原則,堅持仲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突出對重大仲裁理論與現實問題的研究,追求學術創新,嚴守出版宗旨,在仲裁界、法律界和經貿界頗具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仲裁與法律(第145輯。漢英對照)
- 作者: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仲裁研究所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46872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仲裁與法律》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又名中國國際商會仲裁院)、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和中國國際商會仲裁研究所主辦,專門研究仲裁與法律問題的全國性法學讀物。
本出版物自出版二十多年來,始終貫徹仲裁基本原則,堅持仲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突出對重大仲裁理論與現實問題的研究,追求學術創新,嚴守出版宗旨,在仲裁界、法律界和經貿界頗具影響。
本出版物現辟有如下欄目:仲裁動態、專論爭鳴、調解專欄、海事仲裁、案例精闢、特載和法律資料等。
圖書目錄
章中國國際商事仲裁發展概況
一、中國國際商事仲裁案件數據分析
(一)全國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情況
(二)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實踐之比較
二、中國國際商事仲裁政策法制實踐
(一)《關於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見》
(二)構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
(三)“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下的國際仲裁司法審查新模式
(四)繼續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商事仲裁事業發展
(五)進一步規範仲裁裁決執行案件的相關程式
三、中國國際商事仲裁理論研究動態
(一)國內研究新近動態
(二)國外研究新近動態
第二章中國涉“一帶一路”國家或地區仲裁實踐觀察
一、涉“一帶一路”國家或地區仲裁裁決概況
(一)案件類型
(二)仲裁語言、仲裁地
(三)當事人的國別或地區
(四)案件的其他涉外因素
(五)適用法律
二、涉“一帶一路”國家或地區典型仲裁案例
(一)國際貨物買賣契約糾紛典型案例:韓國企業向中國出口鎳礦石
(二)委託契約糾紛典型案例:中國內地企業委託中國香港公司收購哈薩克斯坦公司
(三)建設工程契約糾紛典型案例:中國企業在蒙古國承包鑽井工程項目
(四)境外投資爭議糾紛典型案例:中國企業在莫三比克設立項目公司
(五)技術契約糾紛典型案例:中國企業為在伊拉克使用的系統提供技術服務
三、對中國當事人涉“一帶一路”爭議處理的啟示和建議
(一)應重視爭議解決機制的預先設計
(二)應重視仲裁條款的擬定
(三)應關注仲裁裁決的執行
四、建立涉“一帶一路”糾紛解決機制的展望
(一)仲裁作為爭議解決機制的優勢
(二)中國促進建立“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努力
(三)貿仲委《國際投資爭端仲裁規則(試行)》的發布
第三章中國金融仲裁實踐觀察
——以資產管理業務為視角
一、金融糾紛法律觀察——以資產管理業務為例
(一)資產管理業務的發展與問題
(二)資產管理業務糾紛處理中的挑戰
二、對資產管理業務糾紛案件如何實現良好的仲裁裁判
(一)實現良好裁判的幾個維度
(二)典型案例
三、仲裁在金融業務糾紛處理中的獨特價值
第四章《新加坡調解公約》對我國立法及仲裁工作的影響
一、《新加坡調解公約》的出台背景
二、《新加坡調解公約》的基本內容
三、《新加坡調解公約》項下的調解與仲裁程式中調解的關係
四、加入《新加坡調解公約》對中國現行立法的影響
五、對目前國內仲裁機構設立的“調解中心”“調解規則”的述評
六、中國加入《新加坡調解公約》後“調解中心”開展調解工作需要注意的問題
第五章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
一、涉外、涉我國港澳台地區仲裁條款的效力認定
(一)涉外、涉我國港澳台地區仲裁協定的準據法問題
(二)涉外因素的認定及約定境外仲裁的條款效力問題
(三)以侵權為由起訴時的仲裁條款效力的判定
(四)涉代理行為的仲裁條款效力問題
(五)提單併入租約仲裁條款問題
(六)概括性仲裁條款的解釋
(七)對仲裁條款中約定仲裁機構的解釋
(八)請求確認仲裁協定不成立之訴
(九)仲裁事項的確定
(十)提出仲裁協定的主管異議期間
二、外國仲裁裁決的承認和執行
(一)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案件的管轄權問題
(二)《紐約公約》不予承認和執行抗辯事由的審查範圍
(三)仲裁協定成立問題
(四)仲裁程式問題
(五)公共政策問題
三、對我國港澳台地區仲裁裁決的認可和執行
(一)超範圍裁決
(二)違反法定程式
(三)管轄權異議
四、涉外、涉我國港澳台地區仲裁裁決的撤銷和不予執行審查
(一)對人民法院第15號批覆的理解
(二)無權仲裁問題
(三)仲裁協定範圍的解釋
(四)仲裁程式問題
(五)仲裁調解書的撤銷
(六)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問題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