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在中國:法律與文化分析

仲裁在中國:法律與文化分析

《仲裁在中國:法律與文化分析》是2016年1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樊堃。

基本介紹

  • 書名:仲裁在中國:法律與文化分析
  • 作者:樊堃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11月
  • 頁數:313 頁
  • 定價:6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00737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經濟的主要參與者。中國與全球化相互作用引起了學術和實踐上的極大興趣。本書的出版十分適時,因為它涉及這個重要議題,並在其歷史發展和現代背景中,探討當代中國仲裁法律和其實踐。有別於其他國際仲裁的書籍,本書以跨學科的角度和比較的方法切入。它檢視仲裁在全球仲裁法律和實踐的一統下的背景下的發展,並考慮到中國的具體法律、文化、社會、政治和經濟條件。

作者簡介

樊 堃
McGill大學副教授
主要從事國際仲裁、調解和比較法的教學研究。她曾在哈佛大學燕京學社做訪問學者。來加拿大任教之前,她在香港中文大學法學院擔任助理教授。樊教授曾於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新加坡、美國、瑞士、法國和加拿大等地工作,並精通英文、中文和法文三種語言。
樊堃教授主持過若干研究項目,並在頂jian國際法律刊物上發表了多篇文章,包括《哈佛談判法律評論》、《國際投資和貿易評論》、《國際仲裁雜誌》、《國際私法年鑑》等。她的學術成果曾榮獲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頒發的“仲裁研究優秀個人獎”(2015)、學術創新委員會頒發的“有重大影響力的學術成果獎”(2013-2014)、瑞士國際研究協會頒發的“國際研究領域的zui佳論文”(2011)。她也常受邀到世界各地參加學術討論會及講座,包括哈佛大學法學院、紐約大學法學院、康奈爾大學法學院、日內瓦大學的國際爭議解決碩士班(MIDS)、國際法律研究中心、亞洲發展銀行等。
除了學術研究,樊博士也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曾在多個國際仲裁案件和域名爭議中任代理律師、仲裁庭的辦案秘書和仲裁員。她曾在國際商會仲裁院(巴黎)任辦案律師。她獲得了美國紐約州的執業資格,是英國皇家特許仲裁員協會的會員、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的常任理事、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和亞洲域名爭端解決中心的域名專家、香港調解認證協會的認證調解員、珠海國際仲裁院和南京仲裁院的仲裁員。

圖書目錄

概述
第一章中國法律體制和仲裁制度概述
一、 中國司法機構
二、法律體系
(一)法律淵源
(二)機構仲裁規則
三、中國仲裁立法的歷史發展
(一)《仲裁法》頒布之前
(二)《仲裁法》實施之後
四、中國仲裁的類型
(一)《仲裁法》和《民事訴訟法》中對仲裁的分類
(二)“仲裁地”的概念在立法和司法實踐中的缺失
(三)現行法律系統中的雙軌制
第二章仲裁協定
一、仲裁協定的獨立性
(一)跨國標準
(二)中國法律和實踐
二、仲裁協定有效性的實質要求
(一)跨國標準
(二)中國法律與實踐
第三章仲裁庭
一、仲裁管轄權
(一)跨國標準
(二)中國實踐
二、仲裁庭的組成
(一)跨國標準
(二)中國實踐
第四章仲裁裁決的承認和執行
一、 跨國標準
(一)仲裁裁決的承認和執行
(二)仲裁裁決的撤銷
二、中國的做法
(一)法律體系
(二)在中國執行仲裁裁決的數據評估
(三)案件分析
第五章仲裁機構的實踐
一、中國仲裁機構設立的立法背景
二、貿仲與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的比較
(一)設立、性質以及發展
(二)機構設定及人事管理
(三)財務管理
(四)仲裁機構與仲裁員之間的關係
三、中國國內仲裁機構的現狀
(一)設立:政府支持
(二)政府干預在仲裁機構設立之後仍然存在
第六章調解與仲裁的結合
一、仲裁員能否以及應否促進和解的理論爭議
(一)調仲結合的支持者
(二)調仲結合的反對者
(三)調仲結合的立法與實踐的比較研究
二、中國結合仲裁與調解的經驗
(一)調解制度整體介紹
(二)仲裁程式中的調解
第七章仲裁法律制度與實務中的中國特色
一、立法缺陷
二、法律適用不一致
三、行政干預
四、概念差異
(一)西方基於當事人合意的仲裁概念——自下而上
(二)中國的仲裁概念——自上而下
五、強調糾紛的友好解決
第八章傳統法律文化及其對現代仲裁實務的影響
一、側重禮治
(一)“禮”和“法”
(二)以刑為主的成文法編纂
(三)法律的實現:情與法相融
二、重視關係網
三、強調和諧與避免衝突
(一)哲學影響
(二)壓制訴訟的司法實踐
四、商業歷史和爭端解決
(一)小農經濟和商事法的缺乏
(二)商業糾紛的解決
五、歷史與現代實踐聯繫的分析
(一)適用法律的靈活性並以公平為重點——歷史上以禮為重點
(二)仲裁的概念區別——歷史上的仲裁重點在於相關的關係網
(三)強調友好解決——避訟的歷史法律文化
第九章法律現代化和文化對仲裁實踐的影響
一、法律在現代中國的作用
(一)法律的實用主義概念
(二)眾多的立法嘗試和完整法律制度的缺乏
(三)法律的實施:合情、合理、合法
二、個人在現代中國的作用
三、對正式爭端解決方式的文化厭惡
四、商法在經濟轉型時期的發展
(一)集中計畫經濟與內部解決機制
(二)商法在市場經濟轉型中的發展
五、從文化與歷史的角度說明當代仲裁實踐
(一)不確定性容忍度與“變通”
(二)團隊精神社會:當事人意思自治缺失與仲裁的行政色彩
(三)調解的廣泛運用——傳統文化對友好糾紛解決機制的青睞
第十章結論
一、中國法律與實踐向跨國標準靠攏
(一)立法改革
(二)機構改革
(三)中國“調仲結合模式”的調整
二、 中國法律文化對世界仲裁實踐的影響
參考文獻
法條
案例
書籍
文章
會議檔案
官方和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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